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已全面封顶!大沥又一新地标预计明年建成!
好消息!
近日,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
主体结构已全面封顶!
大沥地标性建筑又添一员!
近日,坐落于南海大沥的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迎来主体结构全面封顶,标志着工程建设迈入全新阶段,该项目预计于2025年建成后迎来开业,将打造成为佛山二手车交易地标。
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自2023年10月开工动土,历经13个月时间如期实现全面封顶。封顶仪式上,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将继续与各参建单位团结协作,确保佛山澳康达项目整体工程的建设任务圆满完工。
项目所在地大沥是佛山市的中心城区,广佛全域同城的桥头堡、先行区、融合区以及中国民营经济最为活跃的镇街,同时,项目位于南海城市超级中轴片区,是推进“中心大沥”建设的重要区域。作为澳康达自建自营的全国第五座、珠三角第二座名车广场,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将兼容“汽车文化博览、休闲旅游、产业办公、名车展销、汽车主题商业、综合服务”等功能,致力于打造广佛地区二手车交易地标。
汽车产业作为综合性产业,其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意义重大。澳康达名车广场的落户将会进一步释放广佛地区的强大消费力。运营后将成为大湾区乃至整个华南地区现代化程度最高、功能最完善、模式最领先的名车文化体验、交易、服务中心,将进一步促进佛山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带动社会消费零售品额增长,拉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南海区持续发力汽车产业发展。佛山澳康达建成后,预计年营业额可达60亿元,年纳税额达3000万元,将会进一步释放广佛地区的强大消费力。将成为大湾区乃至整个华南地区现代化程度最高、功能最完善、模式最领先的名车文化体验、交易、服务中心,将引领并提升佛山汽车产业形象,为佛山市汽车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推动作用。
今年以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汽车消费市场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与升级。尤其是下半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推出,不仅极大地激发了消费者购买新车的热情,也为二手车交易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项目落户大沥后,将融入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元素,打造区域地标性产业综合体,缔造广佛地区汽车文化新地标,地方政府希望澳康达(佛山)名车广场将来可以引领和带动广佛地区二手车行业的良性发展,让二手车市场蓬勃发展。
期待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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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佛山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公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称,该办法的制定是为规范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拒不交出土地和房屋的
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意见稿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为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或使用权人为村集体(含完成“村改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继受单位)的国有划拨土地以及地上房屋,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该办法。
根据“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程序”,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应依法完成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及结果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登记、相关费用测算和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后,由各区人民政府提出征收土地申请。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各区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组织实施,落实补偿安置具体工作。
意见稿也明确提出了“强制执行机制”。在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由各区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以及交地期限等内容,并依法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交出土地,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或者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交出土地和房屋的,由各区人民政府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和房屋的决定;拒不交出土地和房屋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可采用产权置换安置或直接货币补偿
根据“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留用地等的补偿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其中,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安置分为合法权益内补偿、合法权益外补偿、其他补偿三部分。合法权益内补偿可根据认定用地面积的一定倍数或认定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确定合法权益内补偿面积,采用产权置换安置、直接货币补偿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在产权置换安置方面,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安置的,原则上应考虑商品住房与国有划拨性质住房的价值差异,以及商品住房与项目现址的区位差异,合理设定换算系数。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可结合去库存工作,免于计算商品住房与国有划拨性质住房的价值差异,按照合法权益内补偿面积购买等面积存量商品住房进行安置。
在直接货币补偿方面,原则上应根据房屋现状不超过合法权益内补偿面积部分的评估价值确定直接货币补偿金额。该部分房屋单方评估价值不得超过国有划拨住宅用地楼面评估价和房屋建设成本价之和。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亦可根据对应合法权益内补偿面积的国有划拨性质住房的评估价值确定直接货币补偿金额。
意见稿还提到,现状建筑面积超出合法权益内补偿的部分,原则上应按照建筑残值实施补偿。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专职消防队2024年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2024067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专职消防队2024年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专职消防队2024年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53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2.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2.2证明材料(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两项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份或任意1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1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 3.2提供下列材料扫描件之一即可:①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的《响应承诺函》相关内容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专职消防队2024年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区龙江专职消防队2024年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承诺函》)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7日 至 2024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层开标室(响应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响应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官田村委会官田北路2号
联系方式:13790065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均安镇畅兴均益路88号经济发展服务中心102
联系方式:0757-25389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0757-2538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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