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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11-29     人气:413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概况


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4(NH01)XS0018


项目名称: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2,030.4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52,030.48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材料:①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加盖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告;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资格的声明函》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 〔2022〕3 号)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 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为符合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华成桥周边片区交通综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则按该文件执行。供应商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以及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4)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


联系方式:0757-86289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66号西座三楼


联系方式:0757-86228376、86286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若茹


电 话:0757-86228376、8628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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