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律师执业证办理条件/佛山律师执业证办理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还应当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八条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员,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准予执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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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
(二)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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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点击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区司法局审核(20天内审核完毕);
3、市司法局办结;
4、申请人到区司法局领取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点击查看流程图)
1、申请人在线申办;
2、网上预受理,短信通知;
3、申请人到区司法局提交材料;
4、区司法局受理;
5、区司法局审核;
6、市司法局办结;
7、申请人到区司法局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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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证丢失了怎么办?
由所在的律所出具丢失证明,再向管辖所在律所的地区司法局申请补办
补办条件
因被盗、被抢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律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应当申请补发执业证书的。
补办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证补发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2、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原件;
3、申请补发执业证的证明材料(报案回执或律师所证明);
4、大一寸近期正装(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一张。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4、5条,《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试行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
(一)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6.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备下列条件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1.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应当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已在第一执业地点办理离退休、辞职、退职手续的医师,且未变更注册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的,申请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时不需原第一执业地点同意;
2.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该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4.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5.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6.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
第一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室)的执业医师暂不允许多点执业。
+相关信息:
》》》佛山市执业医师注册办理材料
》》》佛山市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办理材料
》》》佛山市执业医师重新注册办理材料
》》》佛山医师注销注册办理材料
1.由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变更到非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一式二份);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由非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变更到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一式一份)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原注册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
(5)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3.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变更执业地点(一式一份)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交原件);
(4)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
4.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内变更执业范围(一式一份)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交原件);
(4)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的《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6)医师执业注册相片页(附贴有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
+相关信息:
》》》佛山市执业医师注册条件
》》》佛山市执业医师注册办理材料
》》》佛山市执业医师重新注册办理材料
》》》佛山医师注销注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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