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地址+办公时间)/佛山护照办理指南
全市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地址
佛山三区全面开通出境证件受理业务
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但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上述四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办理流程1、在自助机填写申请表格、采集指纹,准备申请材料;
2、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受理申请;
4、核验指纹,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户籍地办理: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跨省异地办理:签发时限为20日
公民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因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紧急出国出境参加会议谈判、签订合同;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对具备上述加急事由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收费标准:
首次申办工本费160元/本。
其它加注每项20元。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自助通关必须留存指纹信息
佛山警方表示,在申请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的时候,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实现自助通关。但需提醒的是,第一次持电子通行证去香港时,只能通过人工通道办理出入境手续,第二次开始即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自助通关。为了保障小朋友自助通关时的安全,内地口岸、香港口岸和澳门口岸对自助通关持证人的年龄分别进行了不同的限制。
内地口岸:
7周岁以上(含)、已采集指纹信息的持证人,均可使用自助查验通道,无须提前申请。但从同时通航港澳的空港或海港口岸出境的,以及赴港澳旅游团队出境时暂不能使用自助查验通道。
香港口岸和澳门口岸:
首先申请人在申请电子通行证时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査验通道声明》(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签署);此外,香港口岸规定16岁以上,澳门口岸规定11岁以上持证人,可按规定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査验通道。申请时未签署声明,此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可以重新申领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条件和方式由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确定。
一、新版通行证的主要特征
(一)新版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印制的卡式证件,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二)新版通行证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同时以二维码方式供出入境管理部门使用)。签注信息可由证件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
(三)新版通行证内嵌集成电路芯片,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指纹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等信息。
二、新版通行证的签发、使用和管理
(一)为满足服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新版通行证申请时,须采集或核验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指纹信息。已经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证人,可以在出入境时使用自助查验通道(其通行证背面底部打印有相应的提示)。
(二)新版通行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和10年。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年满16周岁(含)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
(三)持证人持用新版通行证出入境时,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四)新版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持用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
(五)新版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
通行证为卡式证件,参照国际民航标准组织(ICAO)DOC 9303 TD-I标准设计制作。
1.通行证规格
长宽:85.6mm×54mm
圆角半径:3.18mm
卡片厚度:0.99mm
2.通行证使用PET环保材料制作。
3.通行证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
4.通行证正面覆全息防伪膜,背面覆热敏印模。
5.通行证正面、背面分别印有长城和紫荆花、莲花图案,以及采用双色胶印、缩微文字及彩虹印刷线条等组成的防伪底纹和装饰性图案。
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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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申请须知
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办理材料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一)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
(二)特殊情形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须向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佛山市港澳通行证办理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签注需7个工作日
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
除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外,最重要的证件是入台证,而办理入台证是由旅行社办理的。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台申请表
2、紧急联系人(必须同一户口的)
3、照片
4、来往台湾通行证
5、有效签注
6、紧急联系人身份证正反扫描
7、财力证明(学生提供父母的,并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应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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