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五区定点医疗机构的等级怎么查询?/佛山申请医保报销市外住院
佛山五区定点医疗机构的等级怎么查询?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以前往佛山社保信息网查询。
网址:http://fssi.foshan.gov.cn/
步骤:首页——便民服务——定点医疗结构查询
扩展资料:
佛山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序号医院名称所在市01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广州0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州0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广州04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广州05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广州06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07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广州08广东省中医院广州09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含鹤洞分院)广州10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广州1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12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13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14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州15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16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17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18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19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广州20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21广东省口腔医院广州22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广州23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广州24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广州25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26广州市胸科医院广州27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肇庆28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医院肇庆29四会万隆医院肇庆30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肇庆31中山市广济医院中山
如何申请在市外医院住院?
(一)转外就医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或要求转往市外医院就医的,持市内二级及以上(指医保级别)定点医院开具并盖有医务科印章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或个人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相关病历以及本人身份证(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到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因特殊危急病例需转院的,先行转院后于5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要求补办转院审批手续。
未经社保机构核准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的,医保基金不予核报。
(二)异地就医
长期异地居住半年(含180天)的退休人员、单位派驻市外工作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参保职工、异地居住半年(含180天)以上的参保居民,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异地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部门、异地居(村)委会证明等,可在当地选择 1—3 间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定点医院,报参保所属社保机构审批备案。因病住院时,在选定的医院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方可纳入医疗报销范围。
注意:单位派驻市外工作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获准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仍需继续在异地工作的,须重新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三)外出期间因急、危、重病住院
参保人在外地期间因急、危、重症疾病在市外医院住院的,须由参保人或代办人自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身份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急诊(抢救)病历等,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申请办理核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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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申请手续
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患有门诊特定病种,提供所申请病种的诊断证明(居民医保参保人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1、门诊病历资料
2、近半年的检验检查报告单及身份证原件
3、复印件到区内各定点医院社保驻院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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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有些参保职工认为政策规定职工参加门诊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为120元,是否每个人去医院看病只可报销120元?最多能报销多少?
答: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佛山市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规定,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与各区居民门诊基本医保一样,其中由市级统筹基金出资60元,各区历年结余出资60元,参保单位和个人不用交费。参保人参保后在选定的承保医院看病,符合各区药品目录的费用可全免或按规定报销比例报销,各区政策均没有对一年内最高报销费用设置上限,并不是有些参保职工认为的每个人只能报销120元,或每个人一定能报销120元。按照医疗保险统筹互助的原则,有的参保人可能一年一次医院也没上,也就是可能一分钱也没报销;有的参保人因体弱多病,经常去医院,一年累计下来,报销的医疗费用很可能多达数百甚至上千元。
问: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答:不纳入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大致有:
(1)《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外的其他费用;
(2)挂号费和门诊诊查治疗费;
(3)经审核属违规行为所发生的费用;
(4)未出示《门诊医疗证》结算的费用;
(5)在非选定的承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
(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支付的医疗费用;
(7)因打架斗殴、吸毒等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的伤病以及自杀、自伤等(精神病除外)个人故意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各区不纳入门诊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略有不同,详情可咨询各区社保部门或当地社保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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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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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该项待遇条件的参保人。
二、承办部门:
联网定点医院、各镇(街)社保办事处。
三、申请资料及办理流程:
(一)现场结算
(1)入院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医院出入院处办理入院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入院登记的,须在入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办。
(2)出院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入院登记表等到出入院处办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手续。
(二)零星报销
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并在出院3个月内,持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5、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原件;
7、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提供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出具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提供《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回执单)》;
9、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注:社保机构业务部门审核资料齐全的零星报销,40个工作日(省外就医的6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转交财务支付环节。
禅城区
发生的纳入《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费用和基本的检查、检验项目按一、二级医院级别核定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75%;
二级医院核定报销比例为60%。
顺德区
发生的纳入《顺德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费用和基本的检查、检验项目全额免费。
参保人就诊时按一天1诊次,每诊次按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5-7天量的原则开药。每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草药每处方不得超过3剂。每诊次最多允许同一医生开具中、西药处方各1张。中、西药处方由不同医生开具的按2诊次计算。
南海区
(1)基础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属于《佛山市南海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础型目录》内的医疗费用,按如下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8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50%。
(2)提高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①在享受基础型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中的医疗费用,甲类按100%、乙类按80%纳入支付范围后,按如下比例报销:社区卫生服务站80%、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50%。
②一个保险年度内,可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不低于56元/人·次)。
(3)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诊疗时按照一天1诊次(急诊除外),每诊次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中草药方剂每剂费用不得超过5元、每处方不得超过3剂的原则给药。每诊次只能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金,最多允许同一医生开中、西药处方各1张。不同医生开具的处方按不同诊次计算,参保人只能选其中一诊次进行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现场结算。
三水区
使用《三水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费用和纳入报销范围的常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比例支付:
镇级或社区承办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区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三水分院和区妇幼保健院总部门诊报销比例为70%;
中草药方剂每剂报销金额不超出6元(含6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高明区
门诊医保待遇:在保险有效期内,实行“一卡通”,参保人凭个人身份证自由选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每次交纳5元费用(含门诊挂号费和诊金),其门诊用药属于《高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中规定的药品或中草药方剂(每剂费用不超过5元,含5元)的,药品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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