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有效期限是多久?/佛山一胎登记办理流程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不设有效期
《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是以有关生育、节育、查环查孕等有关记录栏目使用填满后,由原发证机构给予更换新证。
注:若持证人遗失《服务证》,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并由发证机构审核后补发《服务证》。发证机构在补发时,按原发证编号登记,并在“特殊情况记录”栏注明原发证日期。
一胎登记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登记的已婚育龄夫妻需填写《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受理机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其理由。
2、审核。
受理机构应及时通过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婚育情况。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接到现居住地要求核实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3、办理。
对基本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信息无误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并出具《流动人口一孩生育登记证明》。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通报。
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后,向申请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通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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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本街道户籍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
2、丈夫常住户籍在我街道,符合我省生育规定,因特殊情况需在丈夫常住户籍生育的户籍在外省的已婚育龄妇女。
办理材料
本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以及《结婚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无子女的除外)的原件;
离婚、再婚的
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原件;
丧偶再婚的
提交前配偶的死亡证明和前配偶的结婚证原件;
政策外生育的
提交缴纳社会抚养费收据和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已缴交完毕证明;
若女方户籍是外省的,要提交女方户籍地镇(街)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由本人亲自填报《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后,村(居)委会将有关证明材料与《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相关记录进行核对审核,再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原件退还申请人,然后由本人或村(居)委会代为到街道计生办证窗口办理。
办理地址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计生办证窗口
地点:朝安北路23号首层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本人到窗口办理的受理后即时办结,村(居)代办的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一胎登记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女方的广东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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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办理条件: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按《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2006年)执行》)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提交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医疗诊断证明书;
5、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6、门诊病历原件、门诊检查结果;
7、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8、出院小结;
9、《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属交通事故需提供);
10、《单位或个人收款申请》
11、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如下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医疗赔偿标准
1、工伤医疗费及住院其他费用
(1)医疗费:属《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由本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标准的70%支付。我市参照《关于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的说明》按每天30元的70%由用人单位支付。
(3)经批准到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支付。
佛山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赔偿标准
1、伤保险待遇申领(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康复器具,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由定点康复器具装配机构提出评估,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普及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3、伤保险待遇申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伤死亡的工伤职工
4、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医疗费报销)
1、认定为工伤职工
2、职工工伤医疗终结期满不需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佛山工伤保险其他待遇申领条件
佛山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佛山工伤五级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费:6个月佛山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亲属抚恤金:以死亡职工工资为基数,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惠州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提示: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的,其亲属可获丧葬费赔偿;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亲属可获丧葬费及亲属抚恤金赔偿。
佛山工伤死亡待遇标准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工伤保险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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