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选取2022-2023年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包组2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选取2022-2023年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包组2第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2-JKCZFZ-G1009
三、 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9年6月1日之前成立),且必须是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或者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禁止或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供应商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时点须在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至投标截止期间。
(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类监理资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2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7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获取方式:
联系电话:13068699993
联系人:徐工
邮 箱:408443500@qq.com报名成功后通过邮件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注明包组号):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或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7.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中第5点和(二)、(三)点”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禁止或暂停参加军队采购活动供应商名单的承诺书。
六、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 12 月 20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2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跃进路148号厂内广东诚裕达集团三楼301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2年 12 月 2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跃进路148号厂内广东诚裕达集团三楼301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八、关于投标单位递交标书和出席开标会人员疫情防控的补充内容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本次采购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全程佩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场所前,须测量体温(37.3℃一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码、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所有人员一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码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佛山市外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3检”(须12月17日-12月19日的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来自中高风险区,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投标单位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foshan.gov.cn/) 上发布。
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 13068699993
邮 箱:408443500@qq.com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跃进路148号厂内广东诚裕达集团三楼301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某单位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 18588035755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项目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吴先生
移动电话: 18903060405
2022年佛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资源保护监测管理系统-森林防火子系统)运维项目(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佛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资源保护监测管理系统-森林防火子系统)运维项目(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JCZC-2022-11-01
项目编号:JCZC-2022-11-01
项目名称:2022年佛山市自然资源信息化(资源保护监测管理系统-森林防火子系统)运维项目(软件及信息资源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2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本项目包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或自然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二代身份证等证明文件。(1、如营业执照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还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2、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如企业信息已办理变更的,应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响应)时提交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响应)时提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时提交财务状况证明材料(须提供下列任一项):1、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若供应商为采购项目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证明文件【要求:资信证明书内容应能够清晰准确反映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计算)的商业信誉情况和满足采购文件有关要求,且其符合性及有效性将以采购人审查结果为准。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须办理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公告法定媒体: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jiancheng.com/)。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上述媒体上发布,敬请各供应商自行及时查看。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222225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诚明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
联系方式:0757-8203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034163
各位市民请注意!
不按规定登记将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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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非本市户籍人口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提供居所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
非本市户籍人口应当向居所报送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的个人信息以及居所地址、类型和入住、搬离时间。
《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1、非本市户籍人口未按照规定向居所报送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非本市户籍人口向居所报送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罚款。
2、居所报送人为未提供个人信息的非本市户籍人口提供居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罚款。
3、居所为不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承租人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罚款;未按照规定报送与承租人同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五百元处以罚款。
4、居所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房屋,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承租人居住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罚款。
5、居所报送人未按照规定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报送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6、居所报送人虚假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按照虚假报送居住信息人数每人一千元处以罚款。
谁是居所报送人?
1、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为居所报送人;存在承包经营、转租或者受委托代管等情形的,承包经营、转租或者受委托代管(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实际管理人为居所报送人。
2、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用人单位宿舍的,用人单位为居所报送人;居所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自购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居所报送人;居所为前款所列情形以外的,居所提供人为居所报送人。
居所报送人不得为未提供个人信息的非本市户籍人口提供居所。
如何报送居住信息?
居所报送人可以通过“佛山新市民服务通”网页版(https://xsmfw.fslgb.gov.cn/fsxsmfwt/)或“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地镇(街道)、村(社区)流管服务站办理。
居所报送人报送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经受理机构工作人员核实后,录入居住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视为非本市户籍人口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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