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体育教学训练楼维护维修项目(2022)补充公告(第三次)
广州大学体育教学训练楼维护维修项目(2022)
补充公告(第三次)
广州大学体育教学训练楼维护维修项目(2022)(项目编号:JG2023-1898)已于2023年04月2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04月25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补充公告,2023年04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补充公告(第二次),现就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修改与补充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二、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文件 |
|||
1 |
《招标文件》“二、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附件一 |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大学
2023年4月26日
附件一: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企业资信(6分) |
工程业绩 |
0.4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的,每符合1项,得0.2分; 最高得0.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工程奖项 |
1.4 |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符合一个得0.7分,最高得1.4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4项,得1.2分;‚符合3项,得0.6分;ƒ符合2项,得0.3分;④符合1项,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
|
财务状况 |
1.2 |
1、投标人近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 (1)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40%,得1.2分; (2)40%<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50%,得0.6分; (3)50%<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60%,得0.2分; (4)3年(2019年、2020、2021年)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60%的,得0分。 本项最高得1.2分。 |
|
研发能力 |
1.8 |
1、投标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情况: (1)5项以上(含本数)发明专利证书,得0.4分; (2)3(含本数)-5(不含本数)项发明专利证书,得0.2分; (3)1(含本数)-3(不含本数)项发明专利证书,得0.1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曾主编或参编过工程技术规范、标准的,每个得0.6分。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的,得0.8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本项累积最高得1.8分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4 |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计算以下人员得分: 1、技术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2)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年(含10年)-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2、质量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2分): (1)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2)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年(含10年)-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安全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4分): (1)具有有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分; (2)从业年限25年或以上的,得2分;从业年限20年(含20年)-25年(不含25年)的,得1分;从业年限10年(含10年)-20年(不含20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得1分。 4、造价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3分): (1)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1分;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从业年限15年或以上的,得1分;从业年限10年(含10年)-15年(不含15年)的,得0.5分;从业年限10年(不含10年)以下的,得0.1分。其他不得分。 (3)具有经济类或造价类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5、其他专业负责人(本小项最高得3分): 配备给水排水施工工程师2人、建筑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建筑施工相关专业工程师1人,每提供1人得0.75分,同一人只记取1次得分。 最高得3分。 |
合计 |
20 |
|
注:
1、工程业绩:
工程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电子材料”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2)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奖项:
①工程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奖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为能清晰显示该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页面,即需同时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的页面)。不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的奖项不予评审。②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③国家级工程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奖银质奖)。省级、市级工程质量奖项是指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其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查询网页信息截图)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奖项不含技术创新QC成果、装饰类、安全文明施工类及技术应用类奖项。④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⑤只计算房屋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房建项目,如:市政、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3、第三方评价:
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页的截图。
4、财务指标:
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其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年度审计报告未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或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资产负债率=期(年)末负债总额÷期(年)末资产总额×100%。
5、企业工程研发能力:
(1)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epub.cnipa.gov.cn/)可查询的专利为准,时间以授权公告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网站可反映企业专利类型、授权公告号、授权公告日的查询页截图以及所对应的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2)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指国家规范/标准、地方(省或市级)规范/标准、行业协会团体规范/标准;证明材料包括名称、编号、目录及编制单位等内容的关键页扫描件,且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或协会行业网上公示链接及截图等证明材料(时间以规范或标准实施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无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的不计分。若发布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提供其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查询网页截图。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证书扫描件(不在有效期内不予以认可)及网上查询截图 http://www.innocom.gov.cn/,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6、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①提供相关岗位的注册证、毕业证书、职称证原件扫描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供近一个月(2023年3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从业年限以毕业证书发证时间为起点计算。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及“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③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的查询截图及证书扫描件,无提交查询截图、注册证书扫描件及非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不计分;④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人数(人) |
基本要求 |
提供资料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须提供相应注册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注:①所有人员须提供上述人员供近一个月(2023年3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②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原件扫描件及“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有效。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③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2022NJY-8地块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206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2023年5月1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97.7018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与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等;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为: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等。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具备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诚信档案; 3.8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员工); 3.9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3.11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检测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且须以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格式见附件三)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承担检测任务单位的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10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9时45分 - 2023年5月1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国际智造产业基地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2052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2023年5月17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9.53406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②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③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 ④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⑤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15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27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17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17日 14时45分 - 2023年5月17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