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疗保险最新政策/2020佛山三水区港澳台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按照社保局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佛山市参保人在市内医院进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的费用结算和住院登记时,须凭社保卡或身份证才能办理。
因此,市民的“旧观念”要更新啦,以前看病着急什么证件都不带就上医院的习惯要改改了,现在随着社保政策实施的更为严格,看病要像去银行、机场一样,养成必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的习惯。
须刷身份证或社保卡确认身份
此举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社保基金支付安全,针对冒用、盗用参保人身份门特开药、住院治疗的事件频频发生,杜绝冒用、盗用参保人资料开药和住院的行为,保障参保人权益。
新规定要求,参保人在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结算费用时,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在刷卡器读取社保卡或身份证信息后,才能为参保人办理结算。而当参保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同样须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医院工作人员对社保卡或身份证进行复印,入住病区后,医务人员根据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再次进行身份核实,确认人证相符后,在证件复印件上填写“人证相符”字样并签名,保存在病案中备查。
不带社保卡或身份证麻烦多多
医院收费人员核实参保人身份后,通过特殊审批登记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资料后,方可通过手工录入身份信息的方式办理现场结算,耗时较多。
若参保人员不能提供任何有效证件,参保人就只能去社保局零星报销了。
若参保人因行动不便,需要由家属代办结算时,代办人也须带齐参保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医院收费员经核对代办人人证相符后,方可刷卡结算。
参保人若遗失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挂失补办期间,凭挂失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办理就医登记手续。
2020佛山三水区港澳台居民医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已办理佛山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需以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佛山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②佛山市内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③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④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办理时间:
需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办理。
办理流程:
港澳台居民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办理时间内前往居住证签发地社保机构办理中途参保,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①已向社保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的港澳台居民,自即日起请于申报账户内存足足够金额备扣。
②未办理三水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办理居住证后且自居住证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申报中途参保。

职工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最大缴费基数300%*5151=15453元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的,最低缴费基数5151*80%=4120.8元
缴费比例佛山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
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费率为7%,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5%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缴费率 :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率原则上按照当地费率确定,且全部由个人缴纳。
缴费额度居民缴费额度 :
2015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将统一调整为150元/每年,个人每年需缴纳60元。
职工缴费额度 :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个人:最大缴费基数*2%=缴费额(15453*2%=309.06元) 单位:1081.71元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0%的,个人:最低缴费基数*2%=缴费额(4120.8*2%=82.15元) 单位:288.456元
个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大于最小基数小于最大基数的按,按职工月平均工资*2%=缴费额
缴费方式1、工商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缴费
2、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
3、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
4、到当地地税部门刷卡缴费
缴费年限1、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2、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关于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居民医保的通知
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41号令),已办理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需以居民身份参加2020年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前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佛山市内开户的有效银行账户(或银行卡)前往居住证签发地社保机构办理中途参保,逾期不予受理。
已向社保办事处递交申请资料的港澳台居民,自即日起请于申报账户内存足足够金额备扣。
未办理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办理居住证后且自居住证生效之日起90天内申报中途参保。
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
办理条件
1.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用人单位均可办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需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2. 佛山户籍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流程: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的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医疗保险科电话:829811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联系电话和地址
办事依据:
1、《佛山市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佛禅府办〔2008〕135号)
2、《佛山市城镇职工参加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指导意见》(佛府办〔2008〕272号)
3、《完善佛山市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佛禅府办〔2009〕106号)
4.《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2010年版)
办理条件:1、已参加禅城区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在区内承办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提交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领取第二代身份证的可凭其他有效证件,如户口簿)
办理流程:
参保人到区内所有承办居民门诊医保的医疗机构就诊,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挂号,结算时支付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即可办结(每天限报1诊次)。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现场结算
联系电话:0757-82340557
办理地点:承办禅城区城镇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
办公时间:按照各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时间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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