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医疗机构(9.4更新)/佛山生育保险参保条件
1
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佛山市慢性病防治院)
佛山市丝织路20号
2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医院
佛山市同华东二路11号
3
佛山市禅城区环市医院
佛山市新风路38号
4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佛山市筷子路10号
5
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马头岗
6
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金沙大道
7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医院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环市南路2号
8
广东同江医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东延线
9
佛山市高明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313号
医疗机构开展项目:仅产前检查无产科住院
办理条件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生育保险的信息,请点击【佛山生育保险专题】
佛山如何查询生育津贴发了多少钱?
1.通过“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个人查询系统”查询
查询入口: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个人查询系统 (建议使用电脑或者手机浏览器打开)
2.通过“i社保”APP查询
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内容:
在什么情况下生育津贴会比原工资标准高呢?
计算办法:
生育保险基金计发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由于社保业务系统能读取到的数据是用人单位缴交生育保险的缴费数据,因此在计发生育津贴时,系统是以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计算基准的。
举例说明:
假设员工小李原工资标准是4200元/月,她工作的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100元/月,由于她是顺产生娃的,她的生育津贴就是:5100÷30×98=16660元。
这就是造成生育津贴比工资还要高的原因!
但是同样顺产生娃的经理吴小姐由于原工资标准是6800元/月,她的生育津贴就要比工资低。
注意事项:
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当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生育保险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生育保险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3、《关于印发佛山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办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
2、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失业人员。
提交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同一户籍内的);
2、与死者关系的证明文件;
3、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殡仪馆出具的火葬发票原件;
5、死者在银行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经办人在受理申领人的申请资料时,审核申领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
2、待遇核定。社保经办人员按照待遇标准核定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或户籍所属各社保机构电话
办理地点:所属各社保机构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1%
佛山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单位缴纳:0.5%
个人缴纳:0.5%
计算公式
单位缴费=1310元×0.5%=6.55元
职工个人缴费=1310元×0.5%=6.55元
失业保险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13.1元
缴费基数缴费基数
1510元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16797元。参保人2017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缴费方式单位代缴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佛山市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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