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佛山还可以购房入户吗?
办理条件
驻我市部队正连职(含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现役军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随军家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4]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家属随军审批表。
[5]结婚证。
[6]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7]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或部队出具的由所在部队安排居住的证明。
[8]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9]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房产证等证件号码与军人证件号码不相符的,提供所在部队证明。
[10]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表格名称
《入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www.fsga.gov.cn/zxbs/bgxz/hz/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窗口
1.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http://wsf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时限: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佛山还可以购房入户吗?
答:购房者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则可申请以购房方式入户。
条件为:
(1)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申请入户。
(2)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房屋尚未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3)在佛山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的可申请入户。
办理条件
1、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人代表、合伙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入户;
2、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或为我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办事说明:佛山毕业生应该如何办理入户手续呢?办理毕业生入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毕业生入户办理指南。办理条件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审批条件,由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的户口在学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入户。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
5、户口迁移证。
6、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8、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9、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10、户口与父母同在学校的小孩随迁的,提供小孩的出生证、小孩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同时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址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 电话:83329376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12345
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6297604
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22835307
三水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7783735
高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电话:88620880
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办理费用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全年积分入户指标1300个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配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禅城区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共1300个,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符合积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随迁人员不计入指标数。这也意味着,禅城区通过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入户的人数将远超1300人。
为何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据了解,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各区每季度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根据入户指标数和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名单。每个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于下一个季度初才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如第四季度申请并获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将在2020年第一季度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因此,指标计算周期以签发《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日期为准,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禅城区2019年第二季度获得积分入户资格人员名单,经复核后,已于今年7月底向社会公布。根据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发布的信息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入户数已完成125个,剩余入户指标数1175个。根据7月31日发布的《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关于按季分配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的公告》(下称公告),禅城2019年度积分入户指标数剩余指标按季分配方案为:2019年第三季度390个;第四季度390个;2020年第一季度395个。
逾期未办入户视作放弃
记者留意到,公告还提出,申请积分入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超过当季指标数,剩余的指标数自动滚至下一季度,依次类推,直至用完当年度入户指标总数。同时,申请积分入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当季指标数,按照积分规则进行排名,在规定的指标数内按积分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入户资格。
未获得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若要参加下一季度积分入户仍需提出申请。同时,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如何申请积分入户?
《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在佛山市已经办理居住证,连续按月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的新市民,可在其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不受1年社保限制,申请时上1个自然月起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以按本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直接向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目前,佛山市的入户政策除积分入户外,还有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等。
积分入户的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市民,持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上传市积分系统,或前往其实际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新市民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2、区积分办于每季度对全区或镇(街道)按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新市民,自入户卡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凭入户卡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办理条件
1、经市、区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2、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100人以上(有市、区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科技企业可不受员工人数限制)或每年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提交材料
1、单位、工业园区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1]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收原件)
[2]市、区政府相关文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企业(含民营企业):
[1]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收原件)
[2]厂房、办公楼、生活区产权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申请设立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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