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居民明年医保今起可申报与缴费
记者昨日从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2021年度禅城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今日起便可申报与缴费,其中,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及缴费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79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96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96元/人;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居民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参保人需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居民申报停保则需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办理;若变更扣费账户,须由本户口簿家庭成员持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簿、参保人或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佛山社保卡或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工商、建设、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医保征收职责已划转税务部门,不支持社保卡医保个账扣缴医保费;2020年度扣费成功的参保人,如2020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含享受退休医疗待遇),将自动续参2021年度居民医保。因此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只需确保扣费账户可正常使用并有足额存款缴纳医保费即可,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已申报参加2020年度居民医保但在2020年9月底前尚未成功缴费的参保人,如需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保,应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符合条件的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优抚等困难群体统一由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丧失困难群体参保资格的人员,如需以普通居民身份继续参保,须在申报期内按所属户籍到规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
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参保。如需了解缴费情况,可关注“禅城社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10月13日,记者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做好慢性病用药供应保障,拓展参保慢性病患者用药购药渠道,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使用管理,该局联合市有关部门拟定了《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用药保障及相关医保支付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
根据《意见稿》,奥曲肽、泊沙康唑等50种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特定病种外购药品清单。门诊患者可以在广州医药大药房有限公司亲仁路分店等8家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零售药店购药、报销。
部分国谈药品可在药店购买
根据《意见稿》,医院外购药品(下称“外购药品”)范围:国家医保谈判目录中用于治疗佛山市门诊特定病种的相关药品(精神类疾病药品除外)。奥曲肽、泊沙康唑、艾尔巴韦格拉瑞韦等50种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门诊特定病种外购药品清单。
为保障佛山市参保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已经从国家医保谈判目录进入2019年版常规目录中的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3个药品,继续保留在外购药品清单中至2020年12月31日。今后,凡国家医保谈判目录新增药品按照上述规则纳入外购药品清单中,退出国家医保谈判目录的药品自动退出外购药品清单。为了保障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可及性和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国家谈判转常规目录并成功挂网的药品由医院根据患者需要保证供应。
药品外购需要哪些条件呢?《意见稿》明确:参保患者在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需使用外购药品清单药品,而就诊医疗机构出现药品短缺,无法及时提供所需的药品时,可依据当次治疗主诊医师处方(下称“外购药处方”),选择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下称“零售药店”)购买。外购药处方从开出之日起,3天内有效。
零售价将低于国家谈判价格
购药如何结算呢?根据《意见稿》参保患者在零售药店购买外购药品,发生的药品费用按照《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关于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相关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核报范围,属于参保患者自负部分由参保患者与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经审核纳入医保基金核报范围的外购药品费用,属于参保患者自付部分的,按照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入赔付范围。
外购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药品实际价格低于医保支付标准的,按实际价格予以医保结算。零售药店国谈药品的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谈判价格,外购药品清单中的国谈药品在协议有效期内出现仿制药的,其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利妥昔单抗、硼替佐米、来那度胺3个药品零售价不得高于广州药品集团采购最低中选价。
据了解,在零售药店发生的上述药品费用,由零售药店所在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结算的有关规定与其结算。
到零售药店购药须办理相关手续
外购药品购药有哪些管理流程及要求?据了解,参保患者需要到零售药店购药时,定点医疗机构须为其在佛山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支付管理系统(下称“医保系统”)办理外购药处方核定手续,确定参保患者需要在门诊使用的药品名称、数量、疗程等信息,以及审核其病种诊断及药品使用适应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范围。核定完成后,将每次外购药处方的信息录入医保系统,出具由定点医疗机构加具印章、主诊医师签名确认的处方,交参保患者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
零售药店须核对参保患者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在医保系统的外购药处方信息与纸质处方信息是否一致,核对资料无误的,按前款所述予以支付和结算,核对资料有误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药品质量安全多方共同保障
《意见稿》指出,参保患者药品外购过程中的药品质量安全、诊疗用药行为规范等由主诊医疗机构、医师、零售药店共同保障并承担相应责任。定点医疗机构对医师在本院开出处方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参保患者使用外购药品需提供注射等配套医疗服务的,由开具处方的医疗机构予以解决,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参保患者提供配套医疗服务。
国谈药品外购仅限于门诊范围,患者住院治疗所需药品由定点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予以保障。医疗机构是处方药供应保障的主体,零售药店是为了方便群众购药,满足群众用药需求的有益补充,医疗机构不应以处方外流为理由减少临床必需药品的合理配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用药目录优化和国谈药品配备使用责任,确保国谈药品的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原国家谈判转常规目录并成功挂网的药品由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要切实予以供应保障。
《意见稿》还指出,市医疗保障局牵头,负责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用药保障工作,要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参保患者的用药权益。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外购处方的规范管理,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管理服务行为。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上旬
制定招生方案及章程
3月10日至3月20日
招生宣传发动报考工作
3月15日至3月20日
未高考报考的考生进行高考补报名工作
3月15日至3月30日
考生在我校网上预报名并邮寄报考材料
4月1日至4月5日
我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4月1日至4月10日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交考试费用
4月11日
公布参加考试考生名单
4月11日至4月14日
考场安排工作
4月15日至4月18日
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4月19日
笔试工作
4月19日下午
特长生测试工作
4月20日
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5月10日前
公布各专业考生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5月20日前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选拔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全部获得参加笔试资格,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普通高中毕业生考核形式:实行“综合文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试卷采用综合形式。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涵盖普通高中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内容;应用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涵盖普通高中语文、英语二门课程内容。综合文化笔试考试时长为3小时。面试分专业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
3、中职学校毕业生考核形式:实行“综合文化笔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综合文化笔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试卷采用综合形式,综合文化笔试考试时长为3小时。专业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操或机试的形式进行。
4、分值设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普通高中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笔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专业中,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综合文化笔试试卷中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分别为70分、60分、70分;应用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综合文化笔试试卷中语文、英语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
中职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5、考试时间: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待定)
6、考试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7、考试地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准考证》)
8、考试大纲: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9、加分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
(1)高中阶段:①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②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③在全国发明创造中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④在省级发明创造中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2)中职阶段: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②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加8分。③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加5分。④获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符合体育、文艺特长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特长专项测试,特长专项测试成绩由按《体育特长专项测试大纲》和《文艺特长专项测试大纲》测试的成绩折算得出(分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以整数计),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测试成绩96分—100分,奖励附加分10分;测试成绩91分—95分(含95分),奖励附加分8分;测试成绩86分—90分(含90分),奖励附加分6分;测试成绩80分—85分(含85分),奖励附加分4分;测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奖励附加分)。
(4)烈士子女附加分值20分。
(5)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竞赛获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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