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架培按学时收费培训模式验收和开业申报流程/佛山市电子眼查询
(一)资料受理:申报按学时收费培训模式的试点企业必须在 月日前向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开业筹建申请书(筹建规模)、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联系电话(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可行性报告、经营场所(教练场地)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租赁意向书或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少于5 年、筹建承诺书等资料。区局将资料收齐核实并加盖意见后报市局,逾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筹建资格。
(二)核发筹建许可证:申请企业经市局审核备案同意列为按学时收费培训模式试点的,由辖区交通部门核发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的《筹建经营许可证》。
(三)组织验收:试点企业完成除上述验收要求2、3点外的基础建设筹建后,向区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验收专家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培训机构方可购置教练车。筹建经营许可证到期前未通过基础建设验收的,由辖区区局根据申办企业承诺收回其筹建经营许可证,并注销其申办资格。
(四)开业申请:试点企业教练员、教练车达到基本验收要求后,可向区局提出开业申请,符合条件的由区局核发《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开业招收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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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正式实施,要求所有的固定电子眼位置要向市民公布,适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测速的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使用移动测速设备的,应当由交警操作。
此外,在违法信息的管理上,新规体现了便民与服务的特点。按规定,交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将非本地机动车的违法信息转至登记地交管部门。对于因救助危难、紧急避险等产生的违法记录,交管部门在经过审核之后,应当予以消除。
目前,禅城共在全区28个地点设置了60个“电子眼”,南海在88个地点设置了200多个“电子眼”,这些电子眼分布在市区的主要道路路口,用于拍 摄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除上述固定的监控设备外,交警每个中队均有流动监控设备,流动监控设备主要用于交通违法 现象较多的路段,希望司机们守法行驶。
办理对象
个人和企业
办理条件
注销登记因该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其他属于应注销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行驶证
5.《报废机动车加收证明》副本
二、其他情形应当注销的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5.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窗口办理流程
1、向车管所提出申请;
2、车管所受理并审核
3、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网上大厅
2、登记注册
3、提出申请
4、填写表单
5、上传材料
6、提交确认
7、查询办理进度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办事窗口
佛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8:3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联系电话: 82962829
交通指引: 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二路1号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相关链接:佛山市各区车管所地址和联系方式
佛山交通违章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
(1)佛山交警信息网——交通违章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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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违法查询
点击进入》》》广东省交通违章查询
2、短信查询
开通中国移动车主小秘书:交通违法、机动车年检、驾驶证到期换证短信主动提醒;修路改道封路等信息及时通知提醒,2元/月。开通方法如下:
方法一:12580人工受理开通;
方法二:短信渠道开通:编辑KTWZ到1065888040081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可自行在网上下载(http://gd.122.gov.cn)依次进入“办理指南”“表格及范本下载”,下载相关表格,也可以在办理车管业务窗口领取);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非佛山市户籍还需提供佛山市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号牌。
二、办理地址:
1、桂城海五路南海车管所业务大厅
2、佛山一环里水水口路出口的广佛汽车城办事处
申请机动车变更业务(粤X、粤Y号牌换领粤E号牌),不需要查验车辆,车辆管理所收回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符合规定的,录入登记信息,出具受理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凭受理凭证选号并缴费,一个工作日后到车管窗口领取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15日后领取新号牌并安装。
注意事项:
1、粤X、Y号牌变更粤E号牌业务只能在车管业务窗口通过随机“50选1”选号方式进行选号,不能使用互联网自编自选。
2、车主自愿换领粤E号牌,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无法使用原粤X、粤Y号牌。
3、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收费公示的通知(佛发改检〔2016〕4号)规定收取号牌证件工本费,
汽车反光牌100元/副,
挂车反光牌5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牌40元/副,
摩托车反光牌7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
4、查询车辆是否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非正常状态,如存在上述情况,车辆是不能申请换牌业务的。
一、粤X、粤Y在用号牌申请转换业务前,车主须自行核查车辆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违法未处理、查封、抵押等不正常状态,如车辆状态不正常不予办理转换号牌业务。
二、粤X、粤Y在用号牌转换为粤E号牌业务的,车辆无需查验车辆,直接转换。
三、办理流程和资料:
1、粤X、粤Y在用号牌车辆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佛山市户籍还需提供佛山市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登记申请表、行驶证原件。
2、业务受理岗审核通过后出受理凭证交机动车所有人选号并缴费;
3、一个工作日后到车管发证窗口领取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
4、十五日后领取机动车号牌。
四、 办理地址:禅城区清峰路60号。
五、收费标准:
粤X、粤Y在用号牌车辆换牌的费用是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收费公示的通知(佛发改检〔2016〕4号)规定收取号牌证件工本费,具体单价如下:
汽车反光牌:100元/副
挂车反光牌:5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牌:40元/副
摩托车反光牌:70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
特别注意事项:变更号牌业务只能通过公安网五十选一进行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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