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期间佛山全市墓园交通管制措施汇总/佛山西站最新情况
为落实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今年清明假期及其前后一段时期,公安机关将安排警辅力量对进入现场祭扫的市民进行劝离。
早前,佛山市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已发布暂停清明祭扫活动的通告,但是不排除仍有部分群众前往墓区或回乡祭祖。
佛山公安交警部门预计,清明节期间,全市高速公路和城市部分道路仍可能发生短暂积聚性拥堵。
高速公路:广佛高速雅瑶路段,西二环南段大岗互通、西樵收费站路段,广肇高速金马大桥路段,广珠西线高速顺德东立交互通、石洲收费站、K27-K28路段;广三高速西行唐家收费站路段,广台高速高村立交、大岗立交、罗格收费站路段等。
城市道路:南海区西樵环山大道及福荫园周边道路;顺德区大良飞鹅墓园周边路段(德胜西路、南国路、大门大道);高明区高明大道(高明车站至三洲大桥路段),广台高速沧江出口路段、明城出口路段,明富线富湾功德园公墓、西安祥安园公墓路段;三水区G240线与S118线路口,西乐大道宝月路口至安墓园路段等。
清明节期间,佛山公安将对全市墓园、祭扫场所道路及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将增派警力在主要路段、重要节点设置执勤点进行交通疏导与管控,对现场祭祀车辆、市民进行劝离,并在各主要祭祀场所周边交通路口设置提醒和引导标识,加强对墓园周边路段的巡查及对违停车辆的查处。
禅城区
4月全月均为管控时段,其中,4月4日、5日、6日(每日7时30分至17时),4月11日、12日、18日、19日(每日8时至17时)共7天为高峰时段;其余每日8时至17时为非高峰时段,主要管控区域为佛山市殡仪馆及其周边各路段出入口。
在高峰时段,将全程对江湾路、雾岗路、五峰路、考场路口、连江二路、圣安街、马鞍街等路段视情况实施交通管制,除作业车辆外,禁止一切无关车辆进入佛山殡仪馆周边路段。
在非高峰时段,将在考场路口、雾岗路江湾路口、检测线路口进行交通管制,除作业车辆外,禁止一切无关车辆进入佛山殡仪馆周边路段。
南海区
一、西樵福荫园
清明节期间,交警部门将每天在环山路西樵福荫园正门路口设置固定执勤点对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禁止车辆进入园区道路,并在环山路加强巡逻。
二、罗村长安园
4月4日、5日、6日、11日、12日、18日、19日、25日、26日,每天上午7:00至结束。交警部门在长安园门口设置执勤点对市民进行劝离;同时加强对罗村大道北、孝贤路、麒岭路等路段的巡逻疏导。
三、大望山墓园
清明节期间,进入大望山墓园园区的所有路口将实施封闭,除墓园工作人员等工作车辆人员外,禁止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墓园。
从封闭之日起,公安部门在周边各个路口设置执勤点,对进入墓园的人员劝离。4月4、5、6、11、12、18、19日,每天7时至18时,在教育路乐只入口、南方入口实施劝导管制执勤点,并从墓园交通管制之日起,分别在教育路西圣路口、水厂路口和新堤西路派出所路口、水厂路口、红旗队路口以及墓园三个主要执勤点设置暂停祭扫活动提示告知牌,对进入墓园群众进行劝离。
四、华侨永久墓园
交通管制期间,交警部门将在水库西路南门、西南延长线西门出口、虹岭路北门出口、虹岭路南门出口、虹岭路燕京路口等路段设置执勤点,对欲进行现场祭扫的市民进行解释劝离,市民请在现场人员指挥下掉头行驶。
五、和顺永安墓园
交警部门将在永安墓园周边路段设置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和对市民进行劝离。南边村路口,禁止外来车辆进入;灵芝鸡餐馆路口,该路口的车辆请按照现场人员指挥原路掉头;园区T字入口封闭,禁止除工作车以外的车辆进入园区,外来车辆请按照现场人员的指挥在路口掉头行驶。
六、官窑永青墓园
为防止清明节期间路段出现交通拥堵,交警部门将在相关路段路口设置执勤点,并视现场情况对进入官华路的车辆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若交通出现缓慢,将实施分时、分段的方式放行车辆;及时劝离欲祭扫的市民,车辆请按照现场人员指挥往虹岭路、官窑城区方向行驶。
七、黄岐长青墓园
4月4、5、6、11、12、18、19、25、26日,共9天(其它日期视情况进行交通管制),交警部门将在黄岐大沙路口设置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和对市民进行劝离,并加强对墓园周边路段的巡查疏导及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保障道路畅通。
八、丹灶永福园
交警部门将在清明期间对永福园周边路段交通进行巡查疏导及对市民进行劝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九、里水永乐园
清明节期间将封闭永乐园的花坛路口、河堤路口设置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和对市民进行劝离,同时在墓园周边加强巡逻保障园区周边道路交通畅顺。
十、南国桃园观音寺
从3月20日起,交警部门在南国桃园的东、西、北门设置了执勤点,实施交通管制及劝离前来祭扫市民。
顺德区
一、大良飞鹅墓园
墓园周边实施交通管制,德胜路墓园路口至七八一七路段禁止车辆在两侧道路停放。
二、大良宝林寺
宝林路、新桂南路、银峰路沿线禁止停车,并加强巡逻管控。
三、容桂安乐阆苑
华天路(外环路口至基围段)从早上7时至18时实施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辆进入“安乐阆苑”正门及侧面。
四、杏坛马宁永安堂
清明节期间马宁永安堂墓园区实行全封闭,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进入。
马宁礼安桥、马宁永安堂侧门山边路口进行封闭,马东沙场旁边的冷冻厂一带、马东水闸至马东沙场一带、南面公路及齐宁路一带、洪记养殖场至永安堂墓园正门一带均有工作人员驻守并进行巡逻,劝导车辆及行人不要进入墓园,及时疏导交通。
五、杏坛象山分园
清明节期间永安堂右滩象山分园墓园区实行全封闭,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及行人进入。
在垃圾厂路段及墓园左边围堤一带、墓园右边围堤一带均有工作人员巡逻,劝导车辆及行人不要进入墓园拜祭。
六、陈村静安院
1.陈勒路路口及得财轩饭店对开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劝离拜祭车辆避免拥堵,必要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码头路腾力五金厂对开十字路口负责指挥途径车辆有序通过,不得进入静安院进行拜祭活动。
3.静安院南门、北门禁止车辆和拜祭群众进入静安院,并对在墓园外围进行拜祭群众进行劝离。
七、伦教思源堂
1.碧桂路德利发路口指挥车辆有序通行,劝离拜祭车辆避免拥堵,必要时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思源堂便道(出口)往堤围方向路口指挥途径车辆有序通过,不得进入思源堂进行拜祭活动。
八、北滘祥宁园
祥宁园停车场用物理护栏全封闭,进入停放区域的各个路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非都宁工业区厂企车辆进入(105国道都宁堤围路口、105国道林祥大道路口、都宁寨边路口),并在停车场周边道路落实人员疏导交通。
九、乐从菊荫园
在钢铁大道北入口及钢铁世界菊萌园东南西二路等路口劝返企图拜祭群众,禁止车辆(货车除外)进入黎湖工业路。
十、龙江里海观音堂、紫云阁
对辖区龙山、龙江、里海观音堂三个墓园实施全封闭,禁止进入,对三个墓园周边路段实施禁停管制。
十一、勒流大凤岗公园(骨灰楼)及大凤岗公益墓园(虾头墓园)
在龙冲路及环山路进行巡逻疏导,并对市民进行劝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十二、均安怀宗园
怀宗园周边路段禁止停车,设置绕道行驶提示牌,对市民进行劝离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高明区
西安祥安园、富湾功德园、宝鸭山墓园、灵山墓园、福祥园公墓、更楼遗德园公墓、合水福禄园公墓、新圩飞凤山公墓、三洲福乐园等周边路段均有交通管控,公安机关将安排警辅力量对进入现场祭扫的市民进行劝离,请市民不要前往拜祭,路过司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行绕道。
三水区
在三水区安泰墓园、西南街道万寿园、云东海街道小令尾寿仙堂、白坭镇长安园、乐平镇白土岗骨灰楼、芦苞镇安乐园、南山镇怀亲楼、南山镇永安园等墓园、祭扫场所道路及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措施,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墓园道路,以及墓园周边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佛山公安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管控措施,积极倡导树立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
广大市民可通过“粤省事”的“云祭扫”进行网络祭扫、居家追思、书写寄语等形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和尊重。让社会各界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战“疫”捷报告慰先人。
广州枢纽(佛山西站)新建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改造项目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补充信息,这次公示将对线路局部调整,同时将既有丹灶货场扩建纳入该建设项目。
投入使用时间:2017年6月
不久前刚确认计划明年6月建成投用的佛山西站,将引入贵广、南广、西部沿海等3条高铁,广佛肇和广佛环线2条城际轨道以及佛山地铁3号线和4号线,串连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州火车站和广州南站。届时,以佛山西站为中心,10分钟可达广州南站,半小时可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1小时可达港澳地区,3小时可达南宁,4小时可达贵阳。
广州枢纽(佛山西站)新建丹灶至佛山西联络线及广珠铁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三方面工程内容
1 、建设丹佛联络线,该线路起自广珠铁路丹灶站至官窖站区间路基,终点至佛山西站西端预留接轨点;
2 、广珠铁路江门南站至丹灶站改造工程,长约73.13公里,包括既有鹤山站增建客运设施及增建西樵客运站 等改造工程。
3 、对既有丹灶货场扩建。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半 ,投资估算总额约46.2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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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的丹佛联络线及改造后的广珠铁路江门南至丹灶站段,均按照120公里/小时设计。
广珠铁路改造和广州枢纽丹佛联络线完成后,佛山西站将作为广州枢纽的地位和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共同形成广州铁路枢纽客运“四主一辅”的新格局。
点击下载: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docx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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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特定病种待遇资格确认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的通知
禅城区
(一)普通户籍居民
1. 《佛山市禅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申报表》,一式两份,收一份;
2. 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家庭户的,复印户口簿首页、办理人页、参保人页。
集体户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参保人页,户口簿首页原件如不能提供,可只提供复印件。
3. 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复印正反面;
家庭户的,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可代办。
集体户的,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参保人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
4. 佛山市范围内的指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家庭户的,提供同一户口簿家庭成员(或参保人)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社保卡(以下简称“指定扣费银行账户”);
集体户的,提供参保人的指定扣费银行账户;如参保人是未成年人由父母代办的,也可提供其父母的指定扣费银行账户。
5. 参保人出生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参保人是未成年人且是集体户,或是家庭户但和父母不同户口簿,由父母代办的提供;
6. 参保人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由配偶代办且夫妻不同户口簿的提供。
(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 《佛山市禅城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收第一联;
3周岁及以上入读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的,提供的《佛山市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需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2. 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3.以父、母(含亲父亲母、继父继母、养父养母,下同)或参保子女为户名的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5.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提供的《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6.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三)大中专学校学生
1. 学校扣费账户资料,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2. 《基本医疗保险居民身份大中专学生参保申报表》,电子文档以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申报表,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四)特殊困难人员
1. 单位扣费账户资料,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2. 《特殊困难人员中途参保申报表》,电子申请文档以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申报表,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南海区
㈠本区户籍居民
1.村(居)代收代缴:
①以家庭户为单位,提供《居民户口簿》。
2.家庭户缴费: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户内任一成员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请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尚未登记或变更扣费银行账户资料的需提供)
㈡大学生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或成立批文
②填写《大学生年度参保申报表》和《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
③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折结算账户复印件。
㈢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父(母)填写《佛山市南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条件的父或母一方的《居民身份证》、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提供的《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父母与随迁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❶由亲生父母抚养的应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❷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
❸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 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 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
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②随迁子女(或父母一方)户名的中国农业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证明材料。
④随迁子女属于3周岁及以上中途转入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就读的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转学证明。
顺德区
(一)本区户籍居民
1.普通居民:户口簿内成员因异地参保等原因选择不参加本区居民医保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须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
(1)选择在异地享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2)选择异地享受工伤1至4级伤残待遇的,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3)选择在市外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选择异地就读大中专学生的,需提供已在学校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证明;
(5)选择离婚人员不参保、服兵役、判刑入狱、失踪人员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属于上述第1、2类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一次。之前已向顺德社保部门提交证明材料的,不需再提供。属于上述第3、4、5类人员的,每个社保年度续保前(每年1至4月期间)均须向所属村(社区)重新提交证明材料。
2.特殊人员:本区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等由财政承担保险费的人员参保,由镇街人社局统一核定办理。
(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参保小孩的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填写《佛山市顺德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
在校就读小孩还需由学校在《申报表》上加具意见并盖章确认。该表可向各镇街社保办事处索取
1.非首次参保的。申请人只需提供《申报表》和小孩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需变更原缴费账户的,还需要提供小孩的新的顺德农商行活期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2.首次办理参保的。申请人携带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已按要求填写的《申报表》;
(2)符合上述参保条件的小孩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小孩为港澳台户籍的提供出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港澳居民提供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往来大陆通行证);
(4)小孩的顺德农商行活期存折原件和首页复印件;
(5)小孩的户口簿不能证实其与参保父亲或母亲的关系时,需提供出生证明。
高明区
1、本区户籍居民
(1)已签订居民医疗保险延续缴费协议的,若户内有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或个人资料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参保人或家庭成员的高明农商银行或佛山市社保卡银行账户)到户籍所属地社保办事处办理申报手续。如无变动调整的,则无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2)村居代扣代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统一到户口所属的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3)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2、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由随迁子女的父(母)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手续:
(1)《高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报审批表》。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的随迁子女,提供的申报审批表需就读学校(幼儿园)加盖公章确认。
(2)以父、母或参保子女为户名开设的高明农商银行账户或佛山市社保卡银行账户。
(3)参保子女户口簿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若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异地户籍大、中专学校学生
在我区大、中专学校就读的外市户籍学生统一由学校办理参保手续。
三水区
㈠具备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申报申请条件的个人。
①2018年度未参保需在新年度参保的;
②2018年度已申报参保但没有成功缴费(包括中途参保)的;
③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④户籍变动(迁入、新生儿、迁出、注销)未申报过或申报过没有成功缴费的;
⑤十月、十一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待遇)且需要申报参保的。
已参加过2018年度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保的居民确定在新年度续保的,无需申报,于原扣费账户存足足够金额备扣即可,有更改过账户信息的家庭户,以扣费成功的账户为准。
㈡未就业的本市户籍居民(包括在我市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以居民身份参保;在我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指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含2017年1月1日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以居民身份参保。
重要提醒:凡应聘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人员,须参加由禅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认定,一经认定五年有效,已认定入库人员无需再次认定。
一、认定对象
直接认定对象
1.符合条件的中小学退休教师;
2.参加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合格未被录用的应聘者。
考试认定对象
除以上两类人员外,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任职资格认定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 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其中,小学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5.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二)直接认定条件要求
1.符合以上第(一)点所列的基础条件;
2.直接认定还必须至少具备以下任一条件:
(1)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男未满63周岁(1957年7月31日后出生),女未满58周岁(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的佛山市中小学退休教师;
(2)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男未满63周岁(1957年7月31日后出生),女未满58周岁(1962年7月31日后出生)的外市中小学退休教师,且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称号;
(3)已取得毕业证,参加2020年佛山市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超过60分未被录用的应聘者。
(三)考试认定条件要求
1.符合以上第(一)点所列的基础条件;
2.考试认定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截止2020年7月31日,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任职资格认定程序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7月13日-17日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及学科。资料填写完整并报名成功后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于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17:00关闭。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8:3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分时间段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7日星期一
地点:佛山市惠景中学
时间:具体时间段请留意准考证
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资格审查;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资格审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资格审查。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请报考者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东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教师: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退休证书;
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2020年教师招聘社招及格者: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考试认定人员: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原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则提供)。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工作人员现场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申请人员凭盖章确认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第二天(2020年7月28日)考试。
考试
考试时间
2020年7月28日(星期二)下午3:00-4:30
考试地点
佛山市惠景中学
重要提示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基本素养。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招考单位也可视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东省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成绩公布
2020年8月4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登记入库
经审核符合直接认定的人员和考试合格人员认定具备临聘教师任职资格,信息登记进入禅城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库。
禅城区内各公办学校根据学科需求,按相关程序从临聘教师管理库内选聘临聘教师。
四、有关事项
(一)根据国家应对疫情影响对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要求,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资格审查时只需提供普通话水平证书等材料。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保留任职资格;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申请认定;
(三)在认定中作弊的人员或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登记入库资格,列入诚信档案;
(四)经认定具备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资格有效期限为五年(2020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3日),期满后须按要求重新申请认定;
(五)具备临聘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如需到公办中小学任教,须参加个人与学校之间的双向选聘。经双向选择拟聘任的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任,费用由聘任学校支付,体检不合格,则费用自理。体检须到佛山市禅城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开展双向选聘时,入库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构成回避关系的学校选聘;
(七)临聘教师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九)监督投诉电话:82341255;咨询电话:82341110。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17日
笔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考试科目和具体时间:
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准考证打印:点击查看
佛山咨询电话:
2019佛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咨询电话
佛山招生办联系电话佛山市招生办公室0757-83322637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0757-82341156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0757-86332355-2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0757-87782686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0757-88282396,88282343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0757-22835788,22835768猜你喜欢>>>2019上半年佛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大纲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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