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禅城区中考第四批分数线(第二层次)/佛山中考普通生分数线
2016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艺术特长生(普通生)。在招生学校招生录取方案的基础上,按术科分、总分(含文化成绩及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生(公费生)。该层次按学校招生计划以1:1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 623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三层次,佛山三中双语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50 分,华英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6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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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考往年学校录取分数线
佛山中考各城区往年录取分数线
佛山中考普通生分数线
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经迁入地计生部门按规定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已婚(含离婚、丧偶)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已婚(含离婚、丧偶)的在校就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
[8]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
[9]反映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人身份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
[10]公司企业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包含国税及地税),年度是指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申请人的纳税份额计算:公司、企业纳税额×申请人的出资比例。投资人、合伙人入股公司企业不满12个月的,公司、企业纳税额按工商部门核准变更股东之日起计算。
[11]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2]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入户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3]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购房入户
1、审批条件
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并已入住该房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调查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调查表》要到房产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意见,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附加条件(1)申请的,提供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或相应的资格(职称)证书;(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附加条件(2)申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及个人出资不低于20万元注册资金金额的证明);(证明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附加条件(3)申请的。提供市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已成年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已成年的在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收原件)
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购房入户说明】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申请人必须已入住该房,且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3〉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但申请入户时必须是正在参保。
二、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1、夫妻投靠入户
(1)审批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被投靠人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结婚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被投靠人父、母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房产证上登记地址不详细的,先到所在的村居委会出具一份详细的地址证明)
[5]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2、父母投靠子女
(1)审批条件
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3、子女投靠父母
(1)审批条件
[1]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注:根据《佛山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第十四条规定,父母亲违反计生政策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注:本条中的“身边”,是指被投靠的父(母)亲户口所在区内。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②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②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被靠人的《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⑤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党政机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户籍所在区无子女的情况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权威凭证。(证明收原件,其他凭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⑥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已结婚的提供结婚证。(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适用二手房及自建房迁入)
1、审批条件
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调查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调查表》要到房产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意见,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提供个人《房产证》,《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审批条件(1)申请,属经商的,提供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1)申请,属就业(务工)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暂住证》,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3)申请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国、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证明或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凭据,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参保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证件《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4)申请的,提供本市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嘉奖证书或证明;(证明收原件,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同时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原标题:17项高考加分政策被砍 佛山享受加分考生或减半
高考备考进入冲刺阶段。记者了解到,和往年不同,今年是高考加分政策“瘦身”首年,包括各学科奥赛、省级优秀学生等17项加分优惠政策被砍掉,这意味着往年可以凭借这些加分在高考中抢得先机的佛山考生今年将大幅减少,更多的考生将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竞争。
市招办表示,目前教育部门仍在收集考生的加分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公布。
【变化】:省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不再加分
今年是广东高考加分政策“瘦身”首年。记者留意到,今年广东高考加分调整幅度很大。由今年起开始取消的17项主要有:中学生各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各类科技竞赛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和省级优秀学生等。这意味着,原本可以加20分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和省级获奖者,这次被“一刀切”统统砍掉;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获奖者原本也可加20分投档,现在也一并被砍掉。而此前最受质疑的省级优秀学生(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加20分投档的规定,今年起也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不过根据规定,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今年依然可在应届毕业当中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而其他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者不再具备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但可报考高校自主选拔考试,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此外,方案还适当收紧了有关项目的加分范围。如体育特长生的加分项目限定在以下八个项目: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预测】:今年享受加分的学生总数大幅减少
高考加分“瘦身”,享受加分优惠的学生总数大幅减少。记者从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中了解到,去年佛山因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等9个大项加分的考生有154人。按照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154人中的94人将不再能够享受加分资格。
“像奥赛获奖的学生,去年高考可获20分的加分,今年1分都加不了。”有中学校方负责人解释称。不仅如此,记者留意到,即使在保留的加分项目中,分值也有所下降,从普遍加20分,缩减到加5分。
“目前尚不知道今年享受高考加分有多少人。”佛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称,目前教育部门仍在收集考生的加分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公布。不过,相关知情人士透露,近几年佛山因奥数、省级优秀学生等原因获得加分的学生数量比较稳定,保守估计今年加分项目“瘦身”后,可以继续享受加分的考生至少比去年少一半。
加分“瘦身”影响最大的,预计是在佛山因中职学校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该部分考生去年占到各项加分考生的51%。
不仅如此,去年佛山因为体育尖子或者获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而享受加分的61名考生中,如果放在今年,大多数都无法继续享受加分。比如定向越野项目去年在佛山所有体育尖子生中占比最高的,有16人之多,而像一些偏门、冷门项目如围棋、健美操、毽球,去年因此而享受体育尖子加分的考生也有不少。
【学校】:部分学科竞赛学生考过一本依然可以降分
记者昨日从佛山市一些知名中学了解到,今年高考加分项目瘦身后,能够享受加分的学生确实有所减少。以石门中学为例,该校过去几年因学科竞赛获奖而享受高考加分的学生占了全市绝大多数名额。
像我们去年在广东赛区数理化、生物、信息学获奖的学生有40多名,今年这些学生一点加分机会都没有了。”该校老师表示。
佛山一中的高三老师也告诉记者,往年学校至少有三四十名学生因各种加分政策加分,但预计今年能够享受加分的学生仅有10人左右。“像往年我们学校的传统优势体育项目定向越野,拿奖的学生今年都没得加分了。”该校老师称。
记者了解到,因为高考加分政策的变化,获得同样荣誉的学生这几年能够享受的待遇迥然不同,例如佛山二中,该校2008年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三名学生在高三的时候就早早被复旦大学等高校提前保录,早两年获得该奖项的学生也能够在高考中享受20分的加分。但去年该校依然获得这一奖项的学生从今年起就不再能够获得加分。
【点赞】:让更多人在同一起跑线上
佛山一中高三级何老师表示,对于绝大部分学生而言,加分瘦身更加有利,大家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记者了解到,虽然很多学生早在2012年底的时候就知晓,参加奥赛或者科技创新比赛以及一些体育特长项目即使拿奖也不能享受加分,但不少学生这两年依然没有退出,而是坚持了下去。
“虽然没有高考加分,但如果学科竞赛获得一些奖励,在参加包括高校自主招生的时候,还是可以为自己‘加分’。”石门中学高三级陈同学称,此外一些奥赛科目的学习,对自己思维能力也能起到一些锻炼。“像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的履历,如果学生申请国外的高校,还是很看重的。”二中黎老师也如是说。
【思考】:将影响特长生的培养
也有知名中学老师分析,高考加分瘦身后,虽然可能更加公平,但可能对高中阶段特长生的培养有影响。佛山二中黎主任坦言,一些加分项目的取消必然会导致学生尤其是学生家长态度的变化。“像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家长知道这些高考没法加分,学生还要花时间精力去准备,肯定有一些家长会反对,学生发展自己兴趣的阻力也会更大一些。”
也有老师担心,在高考指挥棒取消的情况下,部分学校的奥赛项目学生的参赛兴趣会有所下降。“像一些比较枯燥、趣味性不那么强的学科项目,学生报名情况会减少。”该老师透露。
此外,记者了解到,部分学科竞赛在高考不能享受加分后,学校也在对参加这类培训班、兴趣班学生所学的课程内容进行评估和调整。“包括课程难度,以前为了比赛拿奖,或学很多很难的内容,现在教给学生的内容更多贴近高考的水平,也能够顾及到学生兴趣,注重在思维上开阔学生的视野。”南海一重点中学周老师称。
部分去年高考可以加分的体育项目(今年已取消)
定向越野、手球、围棋、毽球、健美操
《佛山市禅城区残疾人助学金发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禅城拟对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院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由财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0000元的补贴,一类补助对象大专学历一次性补助10000元,本科学历一次性补助15000元,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助20000元。
补助对象
具有禅城区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两类残疾人。
一类是在2017年1月16日后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全日制院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残疾学生,或参加研究生考试被全日制院校录取的残疾学生
二类是参加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大学教育并于2017年1月16日后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
在2018年后考取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按照《佛山市禅城区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修订)》规定申请补助,区残联不再给予发放一次性补助。
补助标准
《佛山市残疾人保障办法》规定,对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院校(含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由财政一次性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补贴。对参加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网络大学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由财政给予50%的学费补贴。
一类对象大专学历一次性补助10000元,本科学历一次性补助15000元,研究生学历一次性补助20000元;
二类对象按照实际产生学费的50%进行补助,大专学历最高限额补助6000元,本科学历最高限额补助8000元,研究生学历最高限额补助10000元。
如残疾学生同时符合申请市慈善会、区慈善会或区教育局助学金对象,区残联按照差额进行补助。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补助金的申请审批程序和管理监督规定。本次征求意见将在12月1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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