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660亿元重大工程项目!禅城高水平谋划建设精品城区
11月12日,禅城区召开“9+1+7”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总指挥部第二次全体会议,加快推动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建设。禅城区委书记黄少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和市委有关工作部署,推动禅城区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禅城区系统谋划了“9+1+7”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并构建了跨部门、跨区域、全局性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制。
其中,“9”是指9个领域工程项目,包括乡村振兴重大工程项目,文化重大工程项目,教育重大工程项目,卫生重大工程项目,新型基础设施、能源重大工程项目,科技、制造业重大工程项目,民政重大工程项目,轨道交通、交通重大工程项目,环保重大工程项目;“1”是指1个重大工程项目,即东平河水轴线项目; “7”是指7个重大发展平台,包括招商引资发展平台、城市形态提升工作平台、聚锦科创园发展平台、东平云谷发展平台、广湛高铁枢纽新城发展平台、凤翔湾都市产业区发展平台、佛山综合保税区发展平台。
2020年全区各专项指挥部重大项目共计121项,总投资166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157.3亿元,1~10 月完成投资94.3亿元。黄少文强调,禅城要用精品城市的理念来经营和管理城市,科学谋划发展布局,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城市形态水平。一是要坚持“项目为王”,把抓项目摆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位置,聚焦重点领域充实重大项目库,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积极推动一批优质项目纳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库。二是坚持“落地为实”,在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上下功夫,要精心铺排项目推进节奏,加速项目审批,坚持建设速度、质量、安全相统一。三是以“禅城铁军”的担当作为,迅速兴起全区项目建设的热潮,集全区之力谋项目、推项目、促项目,掀起一股真抓实干做项目、履职尽责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11月9日下午,“丝路丹青”——一带一路域外写生作品(佛山)展在广东省新石湾美术馆揭幕。即日起到11月26日,街坊们在佛山就可以免费欣赏到广美师生画作。当天,“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和“岭南美术出版社佛山艺术中心”也正式落户广东省新石湾美术馆。
展览现场
近60件广美师生画作免费赏
本次展览由广东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省新石湾美术馆联合主办,展出了广州美院中国画学院的师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写生作品近60件,题材涵盖了自然风光、田园花鸟、人文建筑、宗教文化等内容。
展览作品
独特的域外自然风光与中国特有水墨相结合,为观众奉上一场专业国画的文化盛宴,带来不一般的视觉享受,也为广大美术爱好者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激发他们的创作灵感。
广州美院中国画学院院长张彦表示:“用传统的中国画笔墨进行‘一带一路’写生,不仅仅是一个课题,更重要的是一种民族文化的自信和践行。通过对不同地域的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的认识,拓展、丰富中国笔墨的表现力,这也是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和使命。”
两大“艺术基地”
落户新石湾美术馆
广州美院,作为华南地区高等美术学府。2020年5月27日,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广州美术学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广州美术学院佛山校区。借此契机,新石湾美术馆也主动邀请广州美术学院加强交流与合作。一方面是引入本次展览,另一方面则是推动“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的落户。
“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教学实践基地”落户新石湾美术馆,不仅将丰富馆内的美术资源,为市民提供家门口的艺术盛宴;还将为广美学生提供多元化的创作素材,推动佛山本土文化的传播。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提升佛山市民的艺术鉴赏水平和艺术理论修养,新石湾美术馆还邀请了岭南美术出版社在该馆设立“岭南美术出版社佛山艺术中心”。
岭南美术出版社作为广东省专业的美术出版社,出版了许多重要的美术文献和图书,在出版行业有丰富的经验。这是岭南美术出版社进驻佛山的第一个艺术中心,将成为佛山市民打开专业美术知识的一个新窗口。据了解,岭南美术出版社还无偿捐赠了一批专业的美术书籍给新石湾美术馆免费供公众借阅。
新生儿按规定中途参保,按时足额缴纳医保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普通门诊除外)。
除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也可中途参保。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符合参保条件之日的界定标准为:新生儿为出生之日;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为办理停保的次月1日,或领取期限届满的次月1日;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为《居民户口簿》记录的户籍迁入之日;刑满释放人员为《释放通知书》的释放之日;退役士兵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 的发证之日;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为转学就读之日。
基本医疗保险的生效时间为: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年度申请的居民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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