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首个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投用
“一站式”取证中心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一站式”取证中心,取证中心设有询问室、检查室、辨认室、心理辅导室、接待室、信息采集室、案情会商室等功能室,集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功能于一体,并统一使用舒缓色调,贴有快乐、积极贴画,多处放置圆桌,努力营造轻松、温馨的办案坏境,以减缓未成年被害人的紧张情绪。
为更好地推动“一站式”工作机制的顺利运行,与会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检察长梁俭明汇报了我区未成年人涉性侵案件的有关情况,今年以来,辖区内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占所有性侵案件的57%,而且呈现被害人低龄化的趋势。他表示我院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要比以往更加注重关爱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更加充分考虑未成年被害人的生理、心理的特殊性,不仅要有“一站式”取证中心,还要用好“一站式”取证中心。
副区长、高明公安分局局长石耀昌表示:在中心城区建成“一站式”取证中心,“以点带面”辐射整个高明辖区,同时以此为契机,为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提高一个良好的办案平台。
两家单位还会签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区使用细则(试行)》,就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询问事项、证据收集、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作出了详细、可操作性规定,为建设“有力协作、有效保护、有益救助、功能齐全”的“一站式”取证中心提供了机制保障。
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全面提高涉未案件的办理质量。下一步,我院将以此为契机,严格把好案件关,与公安机关共同努力,全面、规范用好“一站式”取证中心,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保护我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天(11月12日)上午,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二期项目在顺德区乐从镇动工。未来,该项目将打造成先进制造业及上下游产业集聚地,成为佛山市产业升级的示范性基地。
据了解,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是联东集团布局佛山顺德的首个项目,也是布局大湾区核心城市群的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总占地约90亩,规划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预计项目一期于2021年下半年交付,二期将于2022年中完工。
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区域总经理梅宝明介绍,该项目目前已引进16家创新科技型企业入驻。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64%,外区迁入企业占比87%,预计达产年税收将超2000万元。未来联东u谷·顺德国际企业港还将重点引进医疗器械、精密机械/仪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行业。
11月12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下称“南海区住建水利局”)获悉,《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即将出台。根据《实施细则》,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建筑面积约为90平方米的中小套型为主,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均可申购,且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同时,《实施细则》明确,共有产权房原则上个人持不低于50%份额产权,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
此外,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参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优先选址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
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对今年5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探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
《实施细则》提出,南海区住建水利局根据佛山市住建主管部门制订的共有产权住房年度供应计划,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制定共有产权住房建设计划,并落实筹集渠道和重点项目。选址将优先安排在配套设施较为齐全、功能完善、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
共有产权住房户型以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的中小套型为主,结合实际优化户型设计,合理确定建筑户型和建筑面积标准。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对象为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
同时,一个家庭或个人只能申购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已承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或个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等。
《实施细则》提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供地。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建设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原则上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鼓励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竟配建共有产权住房”等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选择建设单位。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纳入地方年度用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列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不占用地方年度用地指标;南海区住建水利部门要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保足额保障和优先供应。
个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
除了能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外,共有产权房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税费优惠等相关政策支持。《实施细则》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共有产权住房的特点,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据商业可持续原则,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改进金融服务方式。
同时,承购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参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对象要求的,可优先享有共有产权住房购买资格。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可按照国家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如何评估价格?根据《实施细则》,南海共有产权房采用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等方式,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由区住建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在产权转让或退出时,共有产权住房的销售价格根据届时评估价格和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确定。
《实施细则》也对共有产权房持有份额进行明确,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个人持不低于50%份额产权,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承购人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以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
同时,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承购人需转让的,可向代持机构提交转让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按评估价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人。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其所有,转让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值得一提的是,共有产权住房应当用于承购人自住。共有产权住房和商品住房在同一小区的,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享受同等物业服务和承担同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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