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更合镇石街股份经济合作社下仕田、历塘、真竹田、铁坑、屋边农田发包项目中标公示
编号:GHNCZC2023024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石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已于2023年3月16日11:00时在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对高明区更合镇石街股份经济合作社下仕田、历塘、真竹田、铁坑、屋边农田发包项目进行发包招标。现将交易结果公布如下:
资产名称 | 面积 | 发包年限 | 中标人 | 中标价 |
高明区更合镇石街股份经济合作社下仕田、历塘、真竹田、铁坑、屋边农田发包项目 | 183.84亩(具体范围见附图所示) | 15年 | 佛山市健华粮油有限公司 | 人民币 640元/年/亩 |
上述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特此将交易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23日
如对该信息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书面反映。
联系方式:0757-88849326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3月16日
经委托,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于2023年03月15日对下列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现将交易结果信息公示如下: | |||||
一 | 项目名称 | 果园土地 | |||
项目编号 | 六一意向20230003 | 交易编号 | 区三资网20230563 | ||
标的物权属人 |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六一村埠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二 | 竞得者 | 欧小青 | |||
成交金额 | 20500.00元/宗·年 | 交易底价 | 6000.00元/宗·年 | ||
三 | 参与竞投的单位及最高报价 | 竞投席位号 | 竞投单位 | 最高报价 | 是否竞得 |
160 | 黄何桂 | 20000.00元/宗·年 | 否 | ||
210 | 刘健和 | 14000.00元/宗·年 | 否 | ||
530 | 欧小青 | 20500.00元/宗·年 | 是 | ||
四 | 交易地点 | 代理机构:佛山市三水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 |||
网址:https://3z.ss.gov.cn/ | |||||
五 | 公示时间 |
| |||
六 | 合同签订时间 | 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
七 |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部联系人:邓先生 交易部联系电话:0757-87755969财务部联系人:卢小姐 财务部联系电话:87755667 | |||
标的物权属人: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六一村埠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日期: 2023年03月15日 |
1.招标条件
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保安委外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2026年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保安委外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20
2.3 实施地点:运营事业总部管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场段、正线。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段、正线的安全保卫、值守、巡逻、应急处置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
项目启动日期:2023年6月10日
项目结束日期:2026年12月9日
项目服务期限: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新线建设工期因素、车站、场段等服务区域修缮因素,调整服务月数(合同总月数42个月)、服务岗位和服务人数(延迟或增加个别单项工作的服务月数、增加或减少服务岗位)合同实际支付金额按采购人使用情况按服务工时据实结算。合同期内如出现重大失误,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4402173元。其中保安岗位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258160元,其他设备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44013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其分项报价也不能超出对应的分项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如为佛山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佛山市公安局出具的保安服务公司跨区域经营服务备案证明或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佛山市公安局备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保安服务项目的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于2023年3月16日17时30分至2023年3月23日17时3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25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3年4月7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榕、柯冠杰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F
联系人:张思远 电话: 020-37860748
传真:020-37860700
2023年3月16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