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暖心助农,“姜”振兴进行到底
合水生姜
合水生姜是高明区更合镇的特色农产品。更合镇土壤肥沃,气候适宜,品种好,产出的生姜肉厚、无渣、芳香、辛辣,和合水粉葛、三洲黑鹅、富硒大米并称为高明农产品的四大“材”子。生姜既能用于日常做菜,又能制作猪脚姜、姜撞奶等驰名小吃,是很多市民家中常备的烹饪材料。
今年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不旺、物流运输受阻等原因,合水生姜大量滞销,给农户造成很大的困扰。三月,经高明区相关单位、企业、群众开展直播带货、集中认购等一系列的助农措施,从姜农处购买了大批量的生姜,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困扰,让土地得以轮耕播种水稻。
根据高明本地的耕种习惯,水稻插秧一般在清明节前完成,最迟不超节后10天。高明区农技中心在下乡调查时发现,更合镇目前仍有不少生姜在田中待采收。经与联点挂钩村水井村委联系,4月7日下午,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鹏生带领区农技中心一众党员干部,到土江村一困难农户田中开展暖心助农主题党日活动,发挥党建引领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经过一小时的努力,现场挖姜530斤,加上库存的200斤,共向农户购买生姜730斤,既释放了土地的生产力,又缓解了农户经济上的压力。
水井村委书记黄剑平表示,去年生姜卖了个好价钱,今年村里很多人都种了姜,而且产量比预想中好,虽然三月份社会各界已经帮助购买了不少,但目前水井村委仍然还有过万斤生姜滞销,希望能尽快销售出去。
“针对农产品滞销的问题,除了需要拓宽销售渠道外,产业升级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我们将借鉴外区经验,从纯种植转向农产品储藏及深加工。”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鹏生表示。
农业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农业为本,农民是根,农民过得好才是根本。接下来,高明区将继续把本地农村独特的生态优势、产业价值、市场空间发挥出来,为佛山农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将乡村振兴进行到底,振奋精神推动乡村振兴再取新突破!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
1. 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2. 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跨区域管辖制度。
3. 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4. 建立全国统一的登记注册数据标准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
5. 制定全国通用性资格清单。
6. 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7. 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8. 编制出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机制。
9. 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依法依规编制出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10. 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1. 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
12. 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
13. 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
14. 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
15. 推进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统一接口建设,完善接口标准。
16. 依法公开市场主体、投资项目、产量、产能等信息。
17. 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18. 鼓励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
19. 加快推进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建设,不断完善交易规则。
20. 鼓励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合作,依法发展涵盖产权界定、价格评估、担保、保险等业务的综合服务体系。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
21. 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
22. 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
23. 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
24. 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
25. 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26.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27. 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评估与交易机制,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
28. 鼓励不同区域之间科技信息交流互动,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
29. 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深入开展数据资源调查。
30. 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
31. 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
32. 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
33.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34. 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
35. 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
36. 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37. 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
38. 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探索推进计量区域中心、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推动认证结果跨行业跨区域互通互认。
39. 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实施产品伤害监测和预防干预,完善质量统计监测体系。
40. 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国品牌日活动等品牌发展交流平台。
41. 强化标准验证、实施、监督,健全现代流通、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储能等领域标准体系。
42. 推动统一智能家居、安防等领域标准,探索建立智能设备标识制度。
43. 加快制定面部识别、指静脉、虹膜等智能化识别系统的全国统一标准和安全规范。
44. 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动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的售后服务,进一步畅通商品异地、异店退换货通道。
45. 建立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促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
46. 围绕住房、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形成公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47. 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
48. 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49. 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统一公正监管,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
50. 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量。
51. 鼓励跨行政区域按规定联合发布统一监管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积极开展联动执法,创新联合监管模式,加强调查取证和案件处置合作。
52.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
53.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省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
54. 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消费者和公众共同开展监督评议。
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干预行为
55. 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
56. 加强对金融、传媒、科技、民生等领域和涉及初创企业、新业态、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
57. 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
58. 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59. 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60. 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
61. 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
62. 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
63.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64. 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65. 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66. 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以及提供证明等,不得搞变相审批、有偿服务。
67.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68.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严禁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不得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69. 不得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70. 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推动优质评标专家等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
4月7日,《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出炉,明确提出初步建成珠三角都市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努力建设农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示范区。
“十三五”以来,佛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形成。面向“十四五”,《规划》提出总体发展目标,提出到2025年,佛山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发展目标中包括水稻、生猪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都市农业新业态发展壮大,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现代化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初步建成珠三角都市农业现代化先行区。
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创新发展
累计建成高标农田35万亩
此前,佛山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创新发展,体现了佛山布局现代都市农业的决心。此次出台的《规划》以大篇幅提及“推动现代都市农业创新发展”,为接下来佛山如何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指明路径,其中包括深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构建发展平台、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农业品牌创建、推进平安农业建设。
在科技方面,佛山将组织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精深加工、生物工程、生态农业、生态渔业、智慧农业研究,力争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深入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有效利用市农科所等育种平台资源,加快建设市级种质圃、新优特蔬菜和玉米种质资源库、肉鸡种苗库、水产地方种质资源中心和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鼋繁育基地;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建设“数字乡村”大数据平台。
在平台发展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农业土地资源保护。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1.454万亩撂荒地整治,确保到2023年实现耕地“零弃耕”;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35万亩。
农业设施装备水平是影响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规划》,佛山将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数字化技术与农业产业、农业机械化的深度融合,助推农业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92.5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8%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成精品乡村旅游线路15条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佛山一直在行动。在此次《规划》中,美丽乡村也被放在了重要位置,从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进行了细致部署。例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资源化利用比例达 35%;加快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面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自然村污水管网基本完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多种方式得到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
城乡统筹发展,合理优化布局,才能推进乡村风貌提升。未来,佛山将加强村庄规划衔接和引导工作,加大对村庄建筑风貌的管控力度,坚持“无设计不施工”,并实施特色村庄保护和古村落活化行动,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活化佛山市古村落活化名录。
同时,佛山将全面完成“百里芳华”乡村振兴示范带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建设5条以上百里芳华精品乡村旅游线路,重点打造顺德水道精华段、禅城区“乡遇禅韵”精华段、南海区丹灶镇“有为水道”、三水区“三江汇流、湾区之源”岭南水乡示范片等。到2025年,建成精品乡村旅游线路15条,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10个以上、省级示范点25个以上。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基本形成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农村综合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却是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目标,统筹推进市域农村协调发展。
根据佛山市各区域功能定位和乡村资源禀赋优势,《规划》将建立相互协调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禅城区美丽乡村高品质发展先行区、南海区建设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顺德区建设广东省全面乡村振兴创新实验区、高明区建设田园城市新样本、三水区打造乡村全域振兴示范样本。采取符合当地特点、灵活多样的改革方式,充分调动农村集体和群众积极性。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佛山将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要审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展入市试点,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农用地集约化、规模化流转,区、镇两级政府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包农用地的指导,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用地连片出租给农业企业、国资企业等。鼓励各区探索集体农用地向镇(街)国资企业、农业园区运营企业等流转模式,扩展流转规模和流转期限,统筹集约发展高效都市现代农业。
“十三五”佛山农业农村发展成绩单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佛山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发展较快,农业经济总产值总体平稳增长、单位面积产出不断增加。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达368.55亿元。“十三五”期间,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年均增长5.69%;农地产出率达3.32万元/亩,位居全省前列,比2015年增长,49.5%。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值比重为34.87:12.59:44.69,形成了以优质水产品和花卉苗木为特色的农业产业格局。
农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在全省率先开展以连片养殖池塘尾水集中处理为主的池塘标准化改造,完成改造池塘示范面积8564.2亩,建成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2个;全市新(改扩)建大型生态环保型生猪规模养殖场6个,年末生猪存栏量恢复至52.5万头。
目前,全市已创建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壮大农业“一村一品”专业示范镇7个,形成具有产业特色的“一村一品”专业村33个,已建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全国示范点3个、省级示范镇4个、省级示范点11个;省级农业公园5个、市级农业公园30个;市级休闲观光类农业园区11个。南海西樵松塘村、顺德北滘碧江村、三水乐平大旗头村先后获授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2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7个村入选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顺德杏坛逢简村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顺德杏坛逢简村、南海西樵松塘村入选首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日渐成型
“十三五”期间,佛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日渐成型。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逐步壮大。截至 2020年底,全市共有农业龙头企业19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74家,比2015年增长112.50%;家庭农场(农业规范经营户)20559家,数量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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