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红黄码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核酸采样点)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红黄码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精准落实涉疫人员管理服务,现就加强健康码红黄码、行程码带星人员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一、个人要加强健康防护,非必要不到人流集中地方,及时关注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并根据以下情形采取对应处理措施:
(一)发现自己被赋红码的,立即到就近临时隔离点或空旷地带进行自我隔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原地等候防疫人员进行转运隔离。
(二)发现自己被赋黄码的,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社区进行排查管理。黄码复绿前,应避免乘坐公交、地铁、大巴、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2次核酸检测间隔须24小时以上)要求。
(三)发现自己行程码带星号的,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如实准确提供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个人健康情况。星号摘除前,每天工作居住地两点一线,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物业小区、农贸(集贸)市场、餐饮、药店、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健身房、酒店(宾馆)、电影院等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码必扫、健康码行程码必查等措施,并根据以下情形采取对应处理措施:
(一)发现入场人员健康码为红码的,立即指引其到临时隔离点,联系其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按照村(社区)指引进行处置。在转运人员抵达前,不允许其自行离开。
(二)发现入场人员健康码为黄码的,禁止其入内(本人居住的物业小区除外)并指引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若对方有发热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应立即指引其到临时隔离点,第一时间联系其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协助将其转送至发热门诊。
(三)发现入场人员行程码带星的,指引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若对方有发热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应立即指引其到临时隔离点,第一时间联系其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协助将其转送至发热门诊。
三、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长途大巴等)司机或检查人员发现乘客健康码为红黄码的,禁止其乘坐并指引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
四、市民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的,公安机关视情节予以警告、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咨询电话:12320或88881200
1、4月12日下午16时至22时,持“黄码”人员可到各镇街以下检测点进行检测:
1.核酸采样点
(表格中黄色底的采样点,均设“黄码”通道)
2.以下医疗机构,在相应的时间段可持“黄码”人员提供检测
4月11日,“张槎大江村被查验出20多人呈阳性”的消息在微信群和网络上被广泛传播。对此,佛山日报向权威部门询问获悉,此传言为不实消息。
根据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发布的消息,4月9日12时至24时,佛山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为外省来佛货车司机阳性个案关联重点人员。4月10日0时至24时,佛山市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5例为外省来佛货车司机阳性个案关联重点人员,3例在重点区域核酸筛查及密接中发现。
网传传言还称“佛山疫情指挥部昨晚下达紧急通知:从今早(4月10日)凌晨0:00时开始,所有张槎属地的餐饮行业全部停止营业,以防病毒扩散;要求张槎石湾范围的居民今天再次去验核酸,必须持24小时的核酸结果才行。”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表示,该传言相关内容不准确。目前张槎街道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餐厅酒楼、公共食堂暂停堂食,仅提供外卖和打包服务,并非停止营业。同时,根据防疫需要,张槎街道要求所有小区、村居、商超、市场、工业园区、企业等公共场所一律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核酸采样记录(须有前一天阴性记录)方可出入,严格执行测体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目前,禅城警方已依法对涉嫌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禅城区网信部门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需承担法律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网络空间正常秩序,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近期,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接到不少热心网民反映,在社交媒体特别是有关视频平台、即时通讯工具圈群中,有人肆意制造、发布、传播有关我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谣言和不实信息。为此,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积极会同公安、涉事部门和区等有关单位,加大力度查处打击涉疫谣言和不实信息。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近期查处的3大类型共6起典型案例,各位市民要引以为戒!不信谣,不传谣!
类型一:谣言类
案例1
某区一网民散布涉疫谣言
4月8日,一则涉我市南庄镇疫情的不实信息在网上流传。经多方核查,该信息纯属编造,系虚假信息。编发传播该谣言的王某(男,32岁)称,其散布谣言是出于哗众取宠心理。
4月9日,警方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案例2
“电诈警情高发镇街图”
遭篡改为“疫情地图”
4月9日,网传一张某微信公众号的文章截图,内容为我市高危、中高危风险分布图,造成网民误解,引发舆情炒作。经核查,该号原文章转载“电诈警情高发镇街图”,但遭省外某网民恶意截图,将图中“电诈警情高发镇街”等标题刻意隐去、断章取义为疫情分布图。
目前,省外有关部门正依法处置涉事网民。
案例3
某区两网民编造“路过中山公园和
扶西批发市场会变黄码”不实信息
4月7日,接网民举报,一张内有“路过中山公园和扶西批发市场会变黄码”的聊天图片在微信群中流传。经多方核查,该信息为不实信息。王某(男,46岁)编发传播该信息,后又经网民李某(女,56岁)篡改并在微信群中扩散转发。
案例4
某区一网民编造
自己健康码是“红码”
4月9日,接网民举报,有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内容,但微信私下却说自己并未感染。相关编造自己红码的内容被截图在网上传播,造成群众恐慌。经查,编造此信息的郑某(男,29岁)并未感染新冠肺炎。
案例5
某企业群成员编造传播“某街道
有多个阳性病例”不实信息
4月9日,接网民举报,微信群流传一企业传达防疫措施的聊天截图,称某街道出现多个阳性病例。经核查,相关图片信息不实,该信息是企业管理方为引起重视,传达了不正确的疫情防控信息。
案例6
某微信群成员编造“某街道
有多个阳性病例”不实信息
4月9日,接网民举报,微信群流传聊天截图,称某街道出现多个阳性病例。经核查,相关图片信息不实,该信息为涉事者出于对家人的关心,将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编写发家人群后流传网络。
上述网民均已受到相关执法部门法治教育,并已深刻认识错误、分别作出相关保证。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部分重点法律法规等条文,请广大网民及各相关网络主体周知: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十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六)编造虚假信息,伪造原创属性,标注不实信息来源,歪曲事实真相,误导社会公众”。
——《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此提醒:
社交媒体群组的群主、群组成员,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纪守法,当前更要防止传播各类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恐慌情绪,不得编造谣言、哗众取宠、误导公众。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是谣言和不实信息散布的温床。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继续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巡查,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对各类谣言进行辟谣澄清,并联合公安等部门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一追到底、依法惩处。
目前,佛山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http://fsjubao.fsxcb.gov.cn)及微信小程序“清朗佛山”主页已设置“涉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举报专区,欢迎广大网民朋友踊跃举报各类负面、虚假有害信息。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4月10日,大沥市监所按照有关规定,对一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农贸市场予以查封。
大沥市监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为落实南海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4月9日,南海区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发出通告,提醒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好“八个加强”工作。
关于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疫情防控“八个加强”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落实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现就加强我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全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4月6日至9日每天一检。4月10日前市场从业人员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4月10日后农产品批发市场从业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4月11日起,在全区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核酸检测点,按两天一检的要求对市场从业人员开展全覆盖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时,要戴好口罩,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二、加强落实“进门三件事”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必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把好入口防疫关,要在入口处公示市场场所码,对进入市场人员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登记、查验粤康码和行程卡、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粤康码为红黄码、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不得进入市场。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进一步减少入口,并安排专职人员值守把关,确保市场在经营时间内不出现值守人员失位、入口把关不严等情况。
三、加强来(返)佛货车司机管理
按照《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来(返)佛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2]42 号)要求(详见附件),加强落实对进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来(返)佛货车司机的防控措施。
四、加强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及相关从业人员务必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消毒,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与来(返)佛货车司机不必要交谈及接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务必严格落实清洁消毒要求,加强对公厕、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设备清洁消毒。
五、加强物价稳控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各经营户必须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不得利用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商品价格,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哄抬物价,严禁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
六、加强检查执法力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及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快查处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场内经营户坚决实行停业整顿。
七、加强防疫服务督导
各农产品批发市场所在镇(街道)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要成立防疫服务督导组,每日派出2名以上监管人员到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驻场防疫服务督导工作,督促市场开办方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八、加强场内巡查
各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迅速组建固定巡查队伍,常态化督促场内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发现问题要立行立改,严肃处理,违规线索要即时报告各镇(街道)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南海区农贸市场和进口冷链食品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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