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召开2023年水库报汛报旱技术培训会
4月18日,我局组织全市水务系统2023年报汛报旱技术培训会。会议通报了2022年广州市水库报汛报旱工作情况,对今年的水库报汛报旱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邀请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技术人员授课,讲授报汛任务、报汛要求、报汛方法等内容。通过培训,进一步压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责任,推动水库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水情旱情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为水旱灾害防御提供有力支撑。市水务局、各区水务局、各水库管理单位共129人参加了培训。

自发布《花地街道关于公开比选拆违工程队的公告》的五个工作日内,花地街道共收到六家建设工程公司的报名资料。3月30日在街道办事处三楼,由执法办、党政办、社建办等5名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在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见证下,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分。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从投标单位中遴选出得分最高的3家单位提供拆违服务,现将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中选单位:
广州市荔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济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敏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20-81592293
特此公示。
荔湾区人民政府花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9日
为进一步构建“区-街道-社区-驿站”四级党群服务阵地体系,更好地面向党员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经研究,拟在彩虹街道彩虹科创园党群服务驿站进行党建布展服务工作。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彩虹街道彩虹科创园党群服务驿站党建布展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彩虹街道彩虹科创园党群服务驿站党建布展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北路40号科工贸园车场大门侧面。
(三)项目要求:党建布展全面设计、形象制作、安装;场馆硬件优化布展(含内外墙面、天花、地板、顶棚等);党建文化宣传设计、制作、装饰和展览;外立面招牌和LOGO;宣传设施设备;便民服务设施等。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购买、安装、税费、保险、运输、保管等)。
(五)招标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
公开招标拟定设计方案,中标单位为招标人提供彩虹街道彩虹科创园党群服务驿站党建布展设计、购买、安装和布展等服务,以广州彩虹科创园企业服务中心为基础,通过整合园区企业和党群组织资源,构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将驿站打造成为“一站多点”的党群服务驿站,以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一站式”服务。施工方案由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验收标准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施工方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若上述标准有冲突之处,以最高标准为准;中标单位应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向招标人提供1年的质保期;关于技术、质量、售后服务等要求,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注册资本100万以上(含100万);
4、具有丰富的相关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期
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
五、现场勘查时间
投标意向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与询价文件一起,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接受报名和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工作时间9:00-11:3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周门南路27号彩虹街道办事处六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81021972。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七、询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
(四)项目效果图纸、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
(五)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六)承诺书。
八、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报价、服务和相关材料来综合衡量,由招标单位评标小组择优选择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九、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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