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的公示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机构 >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的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三府办〔2017〕9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全面巩固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十五条措施”的通知》(三府办函〔2020〕14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区级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5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经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
(一)区经科局科技发展股,联系人:李维曦;联系电话:0757-87755924;地址:三水区健力宝北路37号204室。
(二)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可信访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757-87755929,来信地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207室。
附件1:2020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xlsx
附件2:2020年度重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xlsx
附件3:2020年度整体搬迁至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xlsx
附件4:2020年度高企有效期内成功“升规”的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拟扶持名单.xlsx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3年4月24日
4月23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绿色“领跑”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交流会在佛山举行。会议深入解读高标准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发布了2022年塑料制品、棉印染精加工产品、制冷及空调设备、家用电力器具、石材及陶瓷砖等5个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榜单,以及2023年全国首批79个企业标准“领跑者”认证名单,为美的制冷、雄塑科技、鹰牌陶瓷、小熊电器、格兰仕等25家上榜2022年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代表颁发证书。
据介绍,广东大力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领跑者”工作成绩全国领先。未来,广东将紧紧围绕“以实体经济为本、坚持制造业当家”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开展重点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相关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力争全省标准化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副市长陈伟明表示,近年来,佛山积极构建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佛山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工作加速推进制造业大市向制造业强市转变。接下来,佛山将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提高标准化创新能力,加快提升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努力打造佛山标准的金字招牌、中国制造的品质标杆,再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会议还举行了标准融资增信授信仪式、佛山标准产品京东馆“领跑者”专区启动仪式,并发起“万亿电缆”绿色低碳领跑倡议。
相关稿件:
近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三份政府采购领域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的责任意识,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份文件分别为《佛山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编制指引》)《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作为佛山市首次制定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编制指引》提出11项具体要求,包括依批复预算确定项目、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认定进口产品、依法设置资格条件、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简化证明材料提供方式、优化保证金要求、规范合同文本及条款、科学认定不合理报价、明确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并保留查询记录、推广合同融资服务。
《负面清单》则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区分适用主体明确禁止行为,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和影响公平竞争四大类74项禁止行为,评审专家在参与评审前、评审过程中和其他三大类14项禁止行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和影响公平竞争四大类29项禁止行为。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佛山市还将同步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通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均适用“承诺信用制”,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格信用承诺函;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承诺信用制”分两步走:今年4月20日起,进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展的新发布政府采购项目试点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6月1日起,全市各预算单位新发布采购的项目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推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的,将会严肃处理处罚。
相关稿件: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