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文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近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三份政府采购领域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的责任意识,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三份文件分别为《佛山市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编制指引》)《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佛山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
作为佛山市首次制定的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工作指引,《编制指引》提出11项具体要求,包括依批复预算确定项目、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认定进口产品、依法设置资格条件、提高评审因素设置的合理性、简化证明材料提供方式、优化保证金要求、规范合同文本及条款、科学认定不合理报价、明确信用信息查询方式并保留查询记录、推广合同融资服务。
《负面清单》则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区分适用主体明确禁止行为,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和影响公平竞争四大类74项禁止行为,评审专家在参与评审前、评审过程中和其他三大类14项禁止行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和影响公平竞争四大类29项禁止行为。
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秩序,佛山市还将同步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通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均适用“承诺信用制”,参加佛山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格信用承诺函;如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信用承诺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承诺信用制”分两步走:今年4月20日起,进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展的新发布政府采购项目试点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6月1日起,全市各预算单位新发布采购的项目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推行过程中发现供应商虚假承诺的,将会严肃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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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水区政府召开2023年廉政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市政府2023年廉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十三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区纪委三次全会确定的任务,研究部署扎实推进全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长黄海出席会议并作工作部署。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支持下,全区政府系统坚定不移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各镇(街道)、各政府组成部门要深刻认识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心存敬畏,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和自身建设各个方面,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行政效能。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实干树新风,对标对表政治监督“三个看”重要要求,锚定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扛起经济稳增长的政治责任,大兴调查研究、狠抓落实之风。要抓好财政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强化资产资本运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要抓好国资国企监管,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要抓好公共工程项目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压实项目全链条监管责任,筑牢廉政风险“防火墙”。要提升政府行政效能,一以贯之打造高效、法治、服务型政府。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用好廉政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三水区领导何小玲、黄立宝、黄聪、彭义军、叶永辉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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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钛主持召开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对《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经征求各方面意见,《佛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服务措施,包括明确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共享及智能化管理平台、市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扶持政策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转型升级,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探索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制度等。条例同时针对上位法尚未规定的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对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的全链条监管处罚制度。
会议同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佛山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调研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黎健毅的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林炜烽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钟学彬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徐立伟的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郑正坚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崔景诚的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文坚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海荣为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郑正坚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钟学彬为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胡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文坚、李海荣、郑正坚、钟学彬颁发任命书。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珊、徐东涛、张朝志、贾伟和秘书长洪普清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伟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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