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攻坚|巩固成效不放松,综合整治再发力!
为进一步巩固工业园区整治成效,推动“园八条”硬措施不断走深走实,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2023年2月起,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和盛、城西等工业园部署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再检查、再督促、再压实,严厉打击“回潮”现象。
专项行动小组深入各工业园,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消防”的实招、硬招,采取看责任落实、看隐患整改、看意识提升的“回头三看”方式,并就前期检查出的隐患是否按要求及时整改、是否存在“回弹”与“新增”隐患进行闭环管理。
应急办副主任陈峥带队到园区企业督导复查整改情况
执法检查现场
针对检查发现堵塞逃生通道、消防栓前堆放杂物、搭建木质阁楼等“回弹”隐患立查立改;针对重复搭建顶棚占用消防通道和顶楼防火间距等“新增”重大风险隐患,实施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采取超常管控措施,力争全部实现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对拒不整改的园区、企业,果断采取安全约谈、临时查封、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整改,坚决做到“零容忍”、“零遗漏”,真正起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作用。自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检查工业园区33个,整改问题隐患96项,临时查封3家,立案查处4宗,拆除占用防火间距3000平方米。
整改前VS整改后
私自重复搭建顶棚占用消防通道
拆除顶棚,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逃生通道楼梯私自加装铁门
拆除铁门,保持逃生通道畅通
消防栓前堆放杂物造成遮挡
清理遮挡杂物,保障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杂物堵塞、占用消防通道
清理堵塞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下一步,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将继续保持高频率、强力度、抓源头,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综合治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全力打好隐患整治“持久战”,巩固提升整治成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保障全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号外号外~
2022年张槎街道各村
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显著
在市、区人居环境评比中
合计获得990万元奖励
4月12日下午,禅城区召开“美丽共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2022年第四季度、年度评选结果通报会。现场通报了禅城2022年第四季度成绩靠前的10个红榜先进村,成绩进步最大的6个进步村,以及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0个年度红榜村名单。
其中,在佛山市的评选中,大江村、古灶村代表张槎街道参加佛山市第四季度“完检镇”类别的检查,张槎街道荣获市红榜和1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在禅城区的评选中,大江村荣获年度红榜全区第三名,获得120万元的奖励;张槎村荣获年度红榜村,获得70万元的奖励;下朗村、村头村、古灶村荣获第四季度红榜村,各获得40万元的奖励;村尾村、东鄱村荣获第四季度进步村,各获得20万元的奖励。
自2020年启动以来,“美丽共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至今已走过3个年头。在此期间,张槎街道奋力争先、落实落细,在人居环境整治上掀起了一股比学赶帮超的热潮,探索出了一套人居环境整治的张槎模式。
坚持党建引领,张槎街道把好“红色引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头雁”效应,通过宣传活动、走访入户等向村民讲解人居环境政策以及落实环境提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村民自觉、自发地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走好“党建+人居环境提升”新路径,让乡村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
成立人居环境整治专班,与村组干部、网格管理员到各个横街小巷发现和梳理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督促村整改落实到位,督导整治 “不重视”;不断调整工作重心,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干群共建合力美化乡村,主动作为化解“不理解”。
同时,坚持全域集中整治、全民参与共建、全力攻坚突破、全面改进提升,把改善人居环境作为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
张槎街道在各村推广网格化治理设岗定责机制,解决在村组间容易出现权责不清等难题,同时实施评比考核,抓实“黑榜”摘帽,聚智聚力,不断激发协作积极性,促进整治工作提质增效;并深化整治成果,大刀阔斧清拆了一批违规乱搭建,清理了大量卫生黑点,打造了一批亮眼的“四小园”,持续打造乡村振兴精品路线,构建高效能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在2022年,张槎街道各村在市、区人居环境检查中,共获得市级奖励资金300万元,区级奖励资金690万元,合计获得990万元奖励。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张槎街道将继续扎扎实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农村更加宜居宜业宜游,让群众生活更加和乐和谐和美。
项目概况
2023年佛山市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8446001
项目名称:2023年佛山市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招标公告电子版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线电缆及车辆相关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电子电器、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照明灯具、消防机电及儿童文体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车船用燃料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5(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6(鞋及纺织类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人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电线电缆及车辆相关产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电子电器、燃气用具、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3(照明灯具、消防机电及儿童文体用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4(车船用燃料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5(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6(鞋及纺织类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24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需按要求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联系方式:0757-82789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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