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季华项目垂直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 项目名称:佛山季华项目垂直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226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 0时0分~2023年5月25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14.925907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 8时45分 - 2023年5月25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5日 0时0分 - 2023年5月25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25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番禺石碁镇SQ18G-08市莲路北侧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JG2023-1910)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番禺石碁镇SQ18G-08市莲路北侧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编号:JG2023-1910)于2023年4月2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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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第②点 |
②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C级或以上,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式货梯C级或以上,无机房货梯B级或以上 );或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未标明等级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垂直电梯额定速度达到2.0米/秒)的有效的型式试验证书。 |
②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制造许可明细表,其中曳引式客梯A级; 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 |
招标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第③点 |
③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需提供含本项目电梯规格的安装、维修许可明细表,其中乘客电梯C级或以上、载货电梯C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未标明等级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垂直电梯额定速度达到2.0米/秒)的有效的型式试验证书。 |
(即删除该条原文) |
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6 |
3.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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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原文: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7) |
修改为:(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80354.00元,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①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②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是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③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除3.4.4款情形外,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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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本项目不适用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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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的标准下浮 25% 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 |
现文: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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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80354.00元,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①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②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是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③如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电子保函服务功能的通知》(http://ggzy.gz.gov.cn/zxgg/822128.jhtml)。 3、招标人允许免收信用良好企业或中小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①.信用良好的相关证明办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以下简称“信用报告”)为准,信用报告的生成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段内,超出该时间段出具的信用报告无效。信用状况良好是指投标人信用报告中不存在重点关注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失信惩戒信息、风险提示信息。并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附件1)。 ②.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办法:投标人提供自行查询企业划型截图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2)。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以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网址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需包含网址信息,并提供《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详见附件1), ③.没有按①、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除3.4.4款情形外,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包括: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收到招标人通知补交投标保证金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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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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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代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
三、投标人须知
1、原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求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客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求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客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客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时:(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碗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贵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银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漫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连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裁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他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原文: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 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 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 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现文: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复印件。
3.5.2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5.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或声明。
3.5.4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失信黑名单”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提供相关截图。
3.5.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相关承诺或说明。
3.5.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提供相关承诺或说明。
3、原文: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现文: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 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原文: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现文:5.3 开标异议
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新交易平台后通过新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新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
四、评标办法前附表
原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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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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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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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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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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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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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20% 技术部分:40% 投标报价:40% 其他评分因素:0%(如有) 投标人得分=商务得分×20%+技术得分×40%+报价得分×40% |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100分) A |
1、ISO管理体系认证 (30分) |
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全部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以发证时间为准)得30分;三项认证不全或无认证或不在有效期内者得0分。(提供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100分) A |
5、企业资信技术认证 (10分) |
1、投标人具有银行开具的AAA级资信证明函的,得2.5分,AAA级以下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证书的,得2.5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获得过由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2.5 分,没有不得分。 4、投标人拥有CNAS认证实验室的得2.5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或奖状,并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2.3 |
投标人得分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
修改为: 3.2.3 投标人得分=A×20%+B×40%+C×40%。 |
现文: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10% 技术部分:40% 投标报价:50% 其他评分因素:0%(如有) 投标人得分=商务得分×10%+技术得分×40%+报价得分×50% |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100分) A |
1、ISO管理体系认证 (30分) |
投标电梯品牌制造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通过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通过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以上认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以发证时间为准)(提供盖公章的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2.2.4(1) |
商务评分 标准 (100分) A |
5、企业资信技术认证 (10分) |
1、投标人具有银行开具的AAA级资信证明函的,得5分,AAA级以下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过由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得5 分,没有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书或奖状,并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2.3 |
投标人得分 |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
修改为: 3.2.3 投标人得分=A×10%+B×40%+C×50%。 |
五、其他
在招标文件增加了:附件1《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承诺》、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的详细内容请见招文。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 10时 00 分)及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和其他具体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广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3 年 5月4 日
- 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镇龙站预留换乘通道机电装修工程施工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1635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 17时30分~2023年5月4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740.5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在有效期内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三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1)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 2018 年1月1日(近5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中标价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 )。 原则上业绩应取自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完成入库公示的业绩。(1)若投标人提供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有关信息以其提供的网页截图证明为准。(2)若投标人提供未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中备案的工程业绩,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以上所述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库内/平台内业绩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系统’完成入库公示(公示7天),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独立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独立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广州以交易中心比对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在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7日 17时30分 - 2023年5月4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5月4日 9时15分 - 2023年5月4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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