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力增容和污水处理扩容工程及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名称:廉江市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配套电力增容和污水处理扩容工程及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25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 15时0分~2023年5月9日 17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072.9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依法取得有效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如当地相关证件已合并则提供合并后的证明。如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5月26日 9时30分 - 2023年5月26日 10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26日 8时30分 - 2023年5月26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标段EPC总承包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1、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已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为方便潜在投标人查阅资料,现对本项目补充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
2、现就“廉江市城区供排水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第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2123)”作以下延期: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2日15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2日14时30分至2023年5月22日15时00分。收标开标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1号开标室。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最新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常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日程安排信息并以此为准。
廉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5月4日
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拟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岭南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签2年,费用一年一付)。为我街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参与处理办事处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办事处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协助办事处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六)参与办事处处置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七)依照规范的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协助修订各执法领域文书格式范本,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八)对办事处日常执法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进行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九)协助办事处开展执法听证活动;
(十)服务律所每年组织1-2场法律培训讲座,结合最新的法律规范和典型案例,讲授日常执法中易踩雷点,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办事处参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按照广州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协助完成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上级部门专项活动中(如专项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治检查等)协助开展相应的准备工作;
(十二)办理办事处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对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三、聘用的年限和费用
常年法律顾问经费最高限价不超过5万元,聘用期2年,费用一年一付。
四、法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名;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一)团队负责人为有3年以上从事政府、政府部门常年法律顾问经验的执业人员;
(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提交资料
(一)资料提交
1.所在的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我街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4.律师团队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5.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
6.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提交,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2.提交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2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投递地点: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303室,咨询电话:020-81853036,联系人:霍小姐、陈小姐
七、评审方式
我街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供应商,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签订服务合同。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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