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围塘街:涓涓温暖传真情,捐献血液享生命——石围塘街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组图)
(图:6月16日献血活动现场)
(图:6月19日献血活动现场)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无偿献血是生命中最无私的奉献,是爱最真挚的传递。每年的6月是献血月,今年“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捐献血液,分享生命”。为了更好地弘扬主题,2023年6月16日上午和6月19日下午,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分别联合山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和广东芳村茶叶城开展“涓涓温暖传真情,无偿献血暖人间”无偿献血活动。
活动给居民派发了宣传小册子、讲读了献血政策、普及了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知识,各位居民纷纷加入无偿献血的队伍中。居民们表示:无偿献血不仅是一种助人为乐的美德,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要身体允许,就一定会持续将爱心传递下去。石围塘街道在7月将继续举行无偿献血活动,继续奉献爱心,贡献力量。
点点滴滴热血浓,人道博爱处处情。经统计两次活动,共有51人参与无偿献血,累计献血量15100毫升。

(图:为家长孩子讲述党史、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图:为孩子们送上文具)
在六一儿童节之际,为给辖区内少年儿童过上一个愉快又有意义的节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的历史中汲取前行的智慧和力量。6月16日,和平南社区银发党员服务队牵头组织开展了“大手牵小手,永远跟党走”党史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习近平总书记也对青年提出了“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要求,这既是对青年希望,同样也是对广大少年儿童的期望。银发党员服务队围绕这一主题,通过分享故事、互动问答等方式,讲述了党的光辉历史,阐述了党的二十大的理论精髓,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树立理想信念。活动结束后,志愿服务队队员给少年儿童送上文具纪念品,鼓励他们刻苦学习,树立理想,增长本事,在心中留下爱党爱国的红色印记,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二十大对当代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具有重大意义,此次宣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教育少年儿童起好步、走好路,培育少孩子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育人作用。
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拟采购我街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涉法事务的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西村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限为3个月(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为我街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就办事处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办事处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三)办事处参与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处理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办事处洽谈、签约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的谈判,并代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五)协助办事处完成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对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决定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六)参与办事处处置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七)依照规范的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协助修订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执法领域文书格式范本,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八)对办事处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执法的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进行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
(九)办理办事处委托的涉老旧社区微改造项目等重大事项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服务方式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工作方式:电话、微信、邮件往来、参加会议、参与谈判、出具合同审查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其他服务形式。
对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须3个工作日内出具合同审查意见、法律意见书。
三、聘用的期限和费用
法律顾问经费最高限价不超过2.5万元,聘用期为3个月,费用一次性支付。
四、法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市司法部门批准成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报名的服务单位必须是入库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法律服务供应商;
(三)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不少于3名专职执业法律服务人员,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执业人员不少于1名;
(四)法律服务机构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法律顾问资格要求
(一)团队负责人为有3年以上服务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经验的执业人员;
(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六、提交资料
(一)资料提交
1.所在的本单位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2.以往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3.为我街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
4.律师团队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
5.法律服务机构和主办执业人员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证明或自行出具承诺函予以承诺;
6.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提交要求
1.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提交,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2.提交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投递地点:荔湾区协和路1号208室,咨询电话:020-26283255,联系人:黄先生。
七、评审方式
我街将组成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价、单位资质、相关业绩、工作方案、团队配置等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供应商,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完成采购程序,签订服务合同。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特此公告。
荔湾区人民政府西村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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