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
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5454),于2023年09月2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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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原文: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获奖 |
1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奖项:25项及以上的,得12分;15-24项的,得6分;5-14项的,得3分;1-4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2分。 注:工程获奖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1)国家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建设工程金匠奖、省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原省优良样板工程)、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市级质量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市级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市级建设工程优质奖。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 (2)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材料上传件以供核对,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平台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平台内网页中“合同-施工总承包内容”为准,平台内网页中“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日期”栏须显示日期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打印页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 (3)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一个奖项计算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8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15项及以上的,得8分;8-14项的,得4分;1-7项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8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在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中反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 (4)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为准; (5)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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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项,20项或以上的,得4分;10至19项的,得2分;1至9项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工法证书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为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取平台内信息的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提供证书扫描件的须提交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以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协会或具备相关鉴定能力机构出具的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应用在具体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并且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需明确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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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6 |
投标人获得“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10星或以上的,得6分;6星-9星的,得3分;1星-5星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官网关于“工程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信用星级认定的查询页面网页打印件(查询网址:http://ecep.xy.cacem.com.cn/portals/informationService/?url=Stars&curIndex=0),不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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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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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二、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获奖 |
8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类奖项,每项得0.4分,最多得8分。 注: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为准:(1)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获奖业绩的网页信息截图和获奖材料上传件以供核对,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平台内上传件不一致的,以平台内上传件为准。奖项内容和级别以奖项名称信息为准,平台内网页中“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日期”栏须显示日期以证明该工程已完成;(2)取自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文件扫描件,以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显示工程信息并具备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环节登记信息);(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的颁奖时间为准。国家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市级质量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的奖项。只计算质量类奖项得分,其它如安全、新技术应用、装修、QC类奖项不参与计分。获奖只计算投标人作为承建单位的,子分公司均不计算在内,不含参建单位。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1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4分,最多得12分。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数据。投标人须提供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在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中反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类别以业绩网页中“项目基本信息-施工总承包内容-房建”为准; (4)完成时间以业绩网页中“验收材料-验收日期”为准; (5)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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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7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的:每项得1.4分。本项最高得7分。 注:技术创新QC成果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平台信息截图及证书上传件,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类型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合上传的合同为准,技术创新QC成果只计算房建类的项目,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项目不参与计分。时间以证书的发证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证书的,按分数最高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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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3 |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须含2022年度),获得“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的,得3分; 2、连续3-4年获得的,得2分; 3、连续1-2年获得的,得1分 4、不满足上述条件者的,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纳税信用证书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或各省级税务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评价年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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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一+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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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附件为准。
三、本项目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广汽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10日
- 项目名称:番禺区钟村街怡乐园小区微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577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12.0570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0时15分 - 2023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0日
- 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中新科技园规划纵三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555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 17时0分~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16.9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2)项资质要求。国内投标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目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道桥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投标人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含相近专业)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7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1.2.8 投标投标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投标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联合体不超过2名并以 具备第1.2.3条第(1)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路桥或道桥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7日 17时0分 - 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9时30分 - 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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