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批“佛山老字号”出炉!
20家佛企上榜最新一批
“佛山老字号”名单
看看有没有你熟悉的“老字号”
关于公布佛山市
第四批“佛山老字号”名单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佛山老字号工作委员会,依据佛山老字号团体标准(T/FSLZH01-2019),经佛山老字号工作委员会、佛山市老字号专家委员会专家评审通过和社会公示认可,认定“佛山市新金叶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机关招待所(佛山迎宾馆)”等20家企业为"佛山老字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1.第四批“佛山老字号”名录
佛山市老字号协会
佛山老字号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第四批“佛山老字号”名录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1312”思路举措,全面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海洋产业竞争力,全力建设海洋创新发展之都,打造广州高质量发展的“蓝色引擎”,近日,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召开了会员大会暨海洋电子信息分会成立仪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海洋局)姜莉副局长出席大会并致辞,与涉海单位代表深入探讨广州海洋产业创新发展。
联盟成立以来积极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拓展会员单位,谋划成立产业分会,加强对涉海企业的服务保障,促进涉海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海洋行业繁荣发展,支撑广州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建设。姜莉副局长在致辞中强调,广州与海洋有着深厚渊源,1000多年前,广州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个起点,广州海洋强市建设在区位、科技、产业、文化等方面优势突出,在服务海洋强国和国家海洋重大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全力建设海洋创新发展之都,必须找准着力点、突破点,以创新之“脉”,壮产业之“骨”,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要发挥更大作用,汇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促进海洋科技成果在地转移转化,释放海洋产业创新动能,更好推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实现广州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是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海洋局)指导下,由我市涉海高校、科研院所、涉海企业自愿共同组成的海洋产业共建共享平台。下一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发挥好广州海洋产业创新联盟平台作用,围绕推动海洋产业创新发展,加强行业内资源共享、交流合作,提升服务民营经济能力水平,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树立国内海洋产业创新发展典范,全力建设海洋创新发展之都。
10月9日,为支持商贸与旅游、体育、文化创意等业态融合发展,推动南沙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知名内地、港澳、国际零售品牌在南沙开设首店或旗舰店,最高可获300万元补贴。
预计3年将惠及企业
超900家次
《扶持办法》共有9条核心内容,覆盖全区范围内的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预计3年将惠及企业超900家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支持零售品牌落地发展,《扶持办法》支持知名内地、港澳、国际零售品牌在南沙开设首店或旗舰店,分别对零售品牌企业和商业设施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零售品牌企业,最高按门店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贴;对商业设施运营企业,按照引进1家广州首店30万元、1家南沙首店10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实地经营,《扶持办法》对首次进驻南沙重点商贸企业集聚区的企业给予最多3年的免租扶持;对首次在南沙租用办公场所的企业,按实际租金的50%,以每月每平方米最高50元的标准,给予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补贴最高3年。
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壮大,《扶持办法》对年营业收入与增速满足条件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年营业收入按比例给予奖补。对入统首年的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对本区经济贡献的80%;非首年入统的企业,最高奖励企业当年对本区经济贡献存量部分的60%与增量部分的90%的总和。
鼓励南沙品牌“走出去”
鼓励消费场景升级改造,《扶持办法》还支持南沙现有商业综合体升级,打造商文旅体娱跨界融合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对满足条件的改造项目,按项目核定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200万元的扶持补贴。
此外,南沙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新增鼓励南沙品牌“走出去”支持条款,力求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南沙新消费、新餐饮品牌总部;新增消费场景升级和支持举办促消费活动等促消费条款,多措并举,营造全区良好消费氛围。
据悉,2023年上半年,南沙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2.2%,增速较一季度上升了17.4个百分点,保持广州市增速第一,居民消费市场呈现良好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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