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智汇湾区 才聚黄埔”校园招聘面试成绩及
笔试安排公告(北京、上海、长春考点)
各考生: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智汇湾区 才聚黄埔”校园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2023年“智汇湾区 才聚黄埔”校园招聘面试成绩及笔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见附件。
二、笔试对象
附件中是否进入笔试为“是”的考生。
三、笔试安排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进入笔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1日21:00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室等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三)注意事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入场,按时参加笔试。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1日
相关信息
10月19至21日,2023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创交会”)澳门推介会在澳门威尼斯人金光会展中心顺利举行。这是继英国、法国专场推介会后举办的第三场专场推介会。
推介会以“破解创投密码,加速创业征程”粤港澳大湾区合作机遇为主题,邀请了金时资本联合创始人、总经理刘俊,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莫海勇进行主题分享。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行政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黄伟伦,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促进营商处处长刘杰麟等澳门政商界领导嘉宾共同出席此次活动。
创交会组委会代表在现场向与会嘉宾详细推介了2023创交会的相关内容。多家投资机构对此表示出浓厚的兴趣,并希望能够亲临创交会参与。
10月20日推介现场
在此期间,创交会组委会代表积极与众多企业、科研院所的代表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推介了2023创交会的相关内容,并诚挚地邀请他们参与。此次交流获得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响应。
本次澳门推介会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加深广州与澳门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为双方在创新创业领域的合作奠定基础。
据悉,中国创交会是由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九三学社中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创新创业领域的重要品牌活动。自2015年首届举办以来,创交会已成功举办八届,累计展出成果16000余项,发布项目超32000项,转化落地金额超600亿元。八年来,创交会已成为展示中国创新环境和创业成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的重要平台。
2023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将于11月17日至19日在广州广交会展馆举行。本届创交会将采用“3+2+N”的办会模式。其中,“3”即一展一论坛一赛;“2”即两个支撑,1个成果转化平台和1个创交会成果转化基金;“N”即发布多项创新创业榜单。本届创交会以“赋能新赛道共促新发展”为主题,为科技工作者搭建国际化、专业化、高水平的协同创新沟通桥梁,构建可持续、常态化的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平台载体,推动更多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落地。
-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局部区域功能室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603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2时0分~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13.91763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2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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