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局部区域功能室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局部区域功能室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603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2时0分~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13.91763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2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4776]现发布补充公告。原招标公告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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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给排水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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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 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 /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 /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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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附件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详见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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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投标须知11.2.2 |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4)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或扫描件,打印后的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 (13)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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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须按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取自平台内上传件);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同一标段内的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一)》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15)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1、上述11.2.2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2、上述资格审查文件中第(3)-(7)、(9)-(1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平台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
2 |
投标须知11.2.4 |
11.2.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
11.2.4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 |
3 |
投标须知11.2.5 |
11.2.5 企业资信证明资料(附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11.2.5 按照招标文件《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提供的证明材料。 |
4 |
投标须知11.4 |
11.4 定标文件 (1)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企业简介、项目管理团队介绍。 ②施工方案说明。 ③投标人依据定标因素,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编制成定标文件(封面格式自定),编制目录和页码。 ④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注:定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递交时间和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致。 (2)定标文件为纸质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件U盘一份,电子文件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不可编辑。(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3)递交定标文件时间(与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一致)。递交后由交易中心见证人员进行封存,定标会开始时在交易中心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开封。 递交地点:(与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一致)。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4)定标文件需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递交的密封袋上应载明以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定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代表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定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定标文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定标文件的。 (6)投标人如不提交定标文件或定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无法读取,不被认定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但如该投标人成为定标阶段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将影响其定标阶段的评审。 |
11.4 定标文件 (1)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企业简介、项目管理团队介绍。 ②施工方案说明。 ③投标人依据定标因素,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编制成定标文件(封面格式自定),编制目录和页码。 ④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注:定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递交时间和形式与投标文件一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定标文件。 |
5 |
投标须知16 |
条款号:16 修改类型:修改 |
条款号:16 修改类型:删除 |
6 |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39 |
39.5.5定标程序 (1)由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人员对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进行介绍,介绍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2)由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人员针对定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
39.5.5定标程序 (1)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人员需提供身份授权证明材料,定标委员会对其身份进行查验,查验后,由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人员对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进行介绍,介绍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 (2)由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人员针对定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 |
7 |
《资格审查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8 |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9 |
《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10 |
第五章技术条件 3.1 |
(1)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纯水主管道系统、实验纯水系统、大型设备吊装工程等工程; |
(1)拆除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纯水主管道系统、实验纯水系统、大型设备吊装工程等工程; |
11 |
第五章技术条件 五、其它服务要求 |
5.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
5.根据《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在开工前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受备案的部门。 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基本信息; (二)建筑垃圾产生量与种类; (三)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污染防治的措施和目标; (四)需要外运的建筑垃圾种类、数量与运输的时间、路线、方式和运输单位; (五)建筑垃圾回填、消纳、综合利用场所名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如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中医药大学
2023年9月7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审查项目 |
须审查的资料 |
审查结果 |
1 |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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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
营业执照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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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资质符合公告要求 |
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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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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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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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符合公告要求 |
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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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
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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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符合公告要求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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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
网上投标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及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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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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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企业信用档案的企业和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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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
投标人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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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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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汇总后,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3、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附件2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 |
施工组织设计(70) |
进度控制措施 |
8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控制措施,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8分, [良]5 分, [中]3 分, [差]1 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资源需求计划 |
8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力、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和保证措施的,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8 分, [良]5 分, [中]3 分, [差]1 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8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8 分, [良]5 分, [中]3 分, [差]1 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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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措施 |
8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目标和安全控制措施,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8 分, [良]5 分, [中]3分, [差]1 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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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节能控制 措施 |
8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8 分, [良]5分, [中]3分, [差]1 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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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法及技 术措施 |
10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施工方法及技术控制措施,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10分, [良]7 分, [中]4 分, [差]1 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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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 |
4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根据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优]4分,[良]3分,[中]2分, [差]1分。 注:不提供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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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 配备情况 |
16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附表四附件《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的本项得基础分10分,不满足《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的本项得0分。在满足《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的基础上, 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加2分,最多加4分; |
||
二 |
企业资信(30) |
类似工程业绩 |
5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8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工程奖项 |
8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的工程质量奖项情况: 1、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奖项的,每项得3分; 2、获得省级工质量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 3、获得市级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累计最高得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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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研发能力 |
6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项情况: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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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
5 |
投标人自最新评审年度(须含2022评审年度)往前推算,获得国家税务部门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 1、企业连续获得该称号5年或以上,得5分; 2、企业连续获得该称号3-4年的,得3分; 3、企业连续获得该称号1-2年的,得1分。 注:评定年度不连续获得者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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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
6 |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指标情况: 1、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0%—55%)区间的,得6分; 2、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55%—60%)区间的,得3分; 3、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0%—65%)区间的,得1分; 4、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在[65%—70%)区间的,得0.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备注:
1、项目管理机构:上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如有)扫描件。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除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外,还须提供近一个月(即2023年7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的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38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仅需附协议书部分)、竣工验收文件等。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工程奖项:奖项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得的质量奖项,投标人作为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单位获奖不予计算得分。需提供奖项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时间以奖项证书发证时间为准。其中国家级奖项包括: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指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主管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则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的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否则不得分。只计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获奖得分(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指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没有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奖项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相同工法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如颁奖单位为协会的,还须提供该协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网址:https://datasearch.chinanpo.gov.cn/gsxt/newList)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证明其有登记备案,无提交上述资料不计分。
5、财务指标:企业资产负债率以企业对应年度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6、第三方评价:“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计算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级税务局颁发的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公示截图的不计分)。
7、投标人的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附件3
投入主要人员要求表
岗位职务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给排水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 |
提供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系统(https://zwfw.mem.gov.cn/zwthlw/pages/hlwmh/yyfw/zcaqgcscx/index.html)查询网页截图 注:此人员非招标公告中的专职安全员。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原已注册成功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
给排水工程师 |
2 |
具备给排水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机电工程师 |
1 |
具备机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 |
注:上述各方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或注册证扫描件。②须提供2023年7月在本投标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扫描件。③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④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为本公司正式人员,不含子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下属子公司也不含其集团公司的人员,但包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人员。⑤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上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上岗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坣尾地块发包项目(项目编号:东洲村上岗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占地面积12.38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东洲村上岗股份经济合作社坣尾地块;
3、资产使用范围:农业(意向用途:耕种);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
5、交易底价:120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每期前3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五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24760.00元(大写:贰万肆仟柒佰陆拾元),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上岗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6001000003130;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新塘支行悦顺分理处)。(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24760.00元(大写:贰万肆仟柒佰陆拾元),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9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200元/年/亩,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元/年/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东洲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东洲村上岗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上岗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钟生 联系电话:1350928597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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