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禅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佛山一胎登记办理条件
2014年禅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3〕141号)的有关规定,现以2013年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33元和农民人均纯收入18976.3元为基数,确定我区2014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如下:
一、对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30845元,共征收261690元。本人2013年实际收入高于3443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按照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68866元,共征收137732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30845元,共征收261690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以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非婚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292680元,共征收585360元;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688元,共征收1376元。
二、对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06265元,共征收212530元。本人2013年实际收入高于18976.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按照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37952元,共征收75904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06265元,共征收212530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以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非婚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61296元,共征收322592元;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379元,共征收758元。
三、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以上征收标准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一胎登记办理条件
拟在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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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为22周岁,女性为20周岁,对未达到法定婚龄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以上两种情况的当事人不能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当事人不出具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条件
1.佛山市户籍居民,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异或丧偶。
办理材料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未婚人士)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离婚人士)
佛山未婚证明办理材料(丧偶人士)
未婚证明有什么用呢?未婚证明是怎样的呢?未婚怎么填写哪些内容呢?在填写的时候又要注意哪些内容呢?请看佛山未婚证明详细介绍。
填写内容1、办理人姓名
2、办理人性别
3、办理入地址
4、发证单位(需盖章)
5、发证日期
用途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3、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办理条件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时限
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理地点
保险关系所属各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表格下载
《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
不提供
附:联系电话
》》高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禅城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南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三水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顺德区社保局电话地址网站
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残疾退休手续,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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