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召开河长制监督执纪工作宣贯会议 奋力推动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治水制度和治水能力建设,开创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4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召开河长制监督执纪工作宣贯会议,解读了《广州市海珠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问责工作制度》,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李贵权同志传达市河长办河长制监督执纪工作培训会的会议精神,区河长办监督问责组组长、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锐同志总结我区河长制监督执纪工作情况,市河长办监督问责组专职副组长、市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处副处长田四成同志到会指导并讲话,区河长办主任、副区长苏明庆同志作部署讲话,安排下一步工作计划。
田四成同志表示,近年来海珠区在治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但实现江河安澜、秀水长清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强调要进一步明晰思路,突出重点难点,推进河湖治理固本强基,为高质量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州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是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认识的思想自觉,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二是认清当前形势,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为完成水环境治理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落实工作制度,发挥主动积极性,抓早抓小推动责任落实,巩固治理成效。
苏明庆同志指出,今年以来,各级河湖长及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水环境稳中向好,但也存在不少短板和问题,要以更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更有力的措施手段落实好各项河长制工作,为海珠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一是增强行动自觉,站稳人民立场,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扛牢治水重任,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二是对标对表任务,加强河湖管理、项目建设、治水宣传,以赶考的姿态交出治水高分答卷;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问责,敢于较真碰硬,推动河湖治理见行动见成效。
海珠区召开河长制监督执纪工作宣贯会议部署监督执纪工作
黄坤明李家超贺一诚慎海雄王伟中林克庆出席活动或作视频致辞
4月26日,由商务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季暨第三届直播电商节”在广州市正式开启。省委书记黄坤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中宣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慎海雄,省委副书记、省长王伟中,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出席活动或作视频致辞。
慎海雄在致辞中表示,“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季暨第三届直播电商节”是总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潜力释放、营造浓厚消费氛围,以实际行动推动“两个维护”再上新台阶的一项创新举措。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见证者、记录者、参与者,长期以来与广东、香港、澳门保持着紧密合作关系,深入报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按下“加速键”,生动讲好新时代大湾区故事。连日来,总台对第133届广交会进行了全方位报道,“到中国去”已成为国际舆论的热议话题,这是世界对中国、对大湾区信心的真实写照。总台将进一步发挥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的融合传播优势,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直播和线下促消费活动,打造最具人气、财气、喜气、福气的“粤港澳大湾区购物嘉年华”,进一步激发大湾区的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在全国发挥积极示范作用,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王伟中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大湾区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消费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民生,在扩大内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广东消费快速恢复、向上向好,广交会客商云集,各类展会场面火爆。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季暨第三届直播电商节的举办,必将极大提升大湾区的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为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激发消费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注入强劲动力。诚挚欢迎全球各地的企业、人才汇聚广东、深耕大湾区,诚挚邀请国内外的朋友们、网友们相约广东、相约大湾区,共同打造最具人气的大湾区购物嘉年华,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盛宴。
活动现场,省文旅厅发布了“大湾区消费季”文旅消费政策。
据了解,粤港澳大湾区消费季活动期间,广东省及大湾区相关各方将发挥各自优势,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直播嘉年华、融媒体直播和线下促消费活动,推出涵盖汽车、美食、家电、家居、服饰、文旅等消费板块的一系列惠民让利消费政策,联通海内外商品信息,进一步激发粤港澳大湾区的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第三届直播电商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多城全域直播、全网全平台互动的方式进行,推出品牌品质带货、助农兴农带货、跨境直播带货等特色活动。
商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盛秋平,省领导陈建文、张晓强,广州市市长郭永航参加活动。
荔鹤租〔2023〕第6号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拟将位于荔湾区浣花西路178号后座物业公开竞价招租。竞价地点在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现制订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项目基本信息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租金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广州粤国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粤房评字202304B008号)
3、标的名称:出租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78号后座物业
4、所在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西路178号后座
5、标的所在区域:荔湾区
6、出租类别:房产
7、出租用途:商业(餐饮除外)
8、出租面积:70㎡
9、租赁期限: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0、免租期:无
11、标的使用情况:空置
12、挂牌价格:2870元/月/总面积
13、价格说明:首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870元,并从第13期开始每12期递增100元。
二、出租条件:
1、招租类别:公开出租
2、招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3、物业交付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4、物业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5、违约责任(详见《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租赁合同》)。
6、竞价现场由荔湾区供销合作社派员监督。
7、竞价人需充分了解招租物业的现状情况,并承诺按现状承租,在物业租赁期间不得以此理由主张权利。
8、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租赁物业,如违反约定,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物业,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金、竞投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相关约定
(1)租金按每一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月的2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管理费及水、电费等。
(2)竞投保证金为8610元(大写:捌仟陆佰壹拾元整),在竞投会举办前1个工作日(即 2023 年 5 月 12日10时00分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以银行转账凭证交易时间为准),并在 2023 年 5月 12 日17时00分前凭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租赁权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未中标的竞投者凭原收据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如若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纳竞投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实际成交月租金3倍计算。在竞得人竞得物业后,竞投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合同履约保证金发票)。
10、转账支付方式(用途请注明“投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冲口支行;
收款账号:3602014419200141633;
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11、报名方式
(1)本轮竞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3 年 4 月 27日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索取竞投详细资料进行报名或咨询。一经报名参与竞投,即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有关竞投的全部内容,认可竞投标的物现状,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2)根据公布的招租信息,竞投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报名;报名时保证提交的材料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3)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竞投条件的,按招租要求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取得保证金凭证。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凭交纳竞投租赁保证金凭证发放《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租赁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以下简称《竞投资格确认书》)。政府或机关单位参与竞投,可免缴交竞投保证金转账凭证。
12、递交报名资料清单
意向方(竞投人)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应先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报名登记。根据项目公告要求,意向方(竞投人)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核准成立的登记证副本(如:社团登记证等)、法人代表身份证、参与现场竞投人身份证,以上资料以单位形式报名的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非意向方(竞投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3)《竞投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
(4)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13、现场竞投
竞投人按照《竞投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现场举牌竞价,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竞投人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3)非竞投人本人或竞投单位法人代表需出具授权委托书,领取《竞投人准入证》并佩戴好后方可进入会场。
14、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15、合同的签订:自签署《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集体物业招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办理签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物业租赁权,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保证金。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
(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第三人、分租或以承包、联营、合作等理由变相转租。
(3)租赁用途:商业(餐饮除外)。如变更用途,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的费用和责任。承租方经营所需要的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税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按承租方需要可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租赁合同,其余均不提供。
(4)如原承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本租赁合同起始日以2023年8月1日起计;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则本租赁合同起始日以原承租方退场后的实际交付日为准。如非原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月后,原承租方仍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场地时,出租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处理:①承租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场地;②出租双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互不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四、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含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出租方上级主管单位及其属下其他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的不接受报名。
(3)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如发生主体变更(仅限于承租方为自然人,承租方需要在物业注册、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且承租方应是新合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承租方必须承诺对变更主体后的租赁标的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五、联系方式
物业所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81804667
联系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竞价场所: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竞价地址:荔湾区联合围信义路196号二楼
广州市荔湾区鹤洞供销合作社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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