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3月下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 全国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2023-03-16 10: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本报记者李欣北京报道 3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3月下半月(16日—31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
3月下半月,全国大部扩散条件整体较为一般,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地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其中,京津冀局地、山东西部、河南中北部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受沙尘天气影响,东北、华北、华东和西北部分地区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新疆南疆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严重污染。
京津冀及周边区域:3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局地部分时段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其中,16日—17日,大气扩散条件一般,区域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18日—21日,受南风、高湿和逆温等不利条件影响,污染物在京津冀中部地区进一步辐合积累,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中北部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天津及河北中部城市可能出现重度污染;22日—25日,受冷空气过程影响,污染过程结束,但可能出现沙尘天气;26日—29日,受可能的冷空气过程影响,区域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中南部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30日—31日,高空转为脊区控制,中层升温明显,可能再次出现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北京市:3月下半月,冷空气活动较为频繁,扩散条件整体较好,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其中,19日—21日,扩散条件偏不利,可能发生一次轻至中度污染过程;30日—31日,扩散条件转差,可能出现一次轻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长三角区域:3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部分时段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其中,16日—17日,区域整体以优良为主,局地为轻度污染;18日—20日,区域整体以良为主,中北部局地为轻度污染;21日—25日和29日—30日,区域整体以良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轻度污染;26日—28日,区域中北部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南部以良为主。如遇沙尘天气,空气质量可能加重1—2个等级。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或臭氧。
苏皖鲁豫交界:3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6日—17日,受低压槽影响,区域整体以优良为主,局地为轻度污染;18日—23日和26日—30日,区域整体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4日—25日,受冷空气影响,区域整体以良为主,局地短时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如遇沙尘天气,空气质量可能加重1—2个等级。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或臭氧。
汾渭平原:3月下半月,区域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其中,17日—19日,扩散条件一般,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20日,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21日—31日,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冷空气间歇期(23日、27日—28日)扩散条件有所转差,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30日受大风天气和上游沙尘传输影响,区域北部可能出现浮尘天气,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东北区域:3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其中,16日—18日和22日—25日,扩散条件较好,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优良,但22日—23日可能受沙尘影响,空气质量等级加重1—2级;19日—21日和26日—29日,扩散条件转差,区域可能出现一次轻度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华南区域:3月下半月,区域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其中,16日,湖北和湖南局地为轻度污染;18日,珠三角局地为轻度污染;26日—28日,湖南和珠三角地区局地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或臭氧。
西南区域:3月下半月,区域大部以优良为主,局地部分时段可能出现轻度污染。其中,16日—18日,云南西南部可能出现轻度污染;19日—22日和28日—31日,成都平原和川南部分城市、云南大部城市可能出现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西北区域:3月下半月,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其中,17日—19日,区域中东部地面气压场较弱,扩散条件一般,区域大部空气质量以良为主,局地可能出现轻度污染;20日—21日、24日和29日—30日,甘肃河西及东部地区、宁夏、内蒙西部、陕西北部受地面大风和上游沙尘传输影响,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新疆地区受沙尘过程影响,东疆地区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南疆地区16日—27日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20日—23日可能出现严重污染。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
林克庆主持
3月15日,广州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林克庆主持。
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强调这次全国两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各项报告和议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和全国政协领导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极大鼓舞和激励亿万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共同奋斗。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带领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对国内国际形势的重大判断、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大政方针、关于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
会议强调,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做好广州人大、政协工作。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全面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时效,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更好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思想引领,不断提高深度协商、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要加强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大力支持人大、政协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精心组织传达学习、宣传宣讲,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要锚定目标、突出重点、攻坚克难、比学赶超抓落实,全力抓好经济运行、南沙开发开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州生态建设、城市更新、营商环境优化、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广州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实际成效。
为加强对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根据《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管理办法》(穗民规字〔2019〕14号)(附件3)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新增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当以聚焦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功能、改善生活品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的,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且符合以下范围:
1.申报项目的服务对象范围主要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特殊困难人群、受灾群众、本地户籍及外市户籍戒毒康复人员、少数民族群众等。
2.申报项目的服务领域范围主要包括: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卫生医疗、人口服务、矛盾调处、犯罪预防、矫治帮教、应急处置、心理调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毒品预防教育等。
3.申报项目需为新增项目,已纳入《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版)(附件1)管理的项目不进行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5日18时。
四、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应按照《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新增项目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详细填写有关内容,并于2023年4月5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zshegong@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为“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并将加盖公章(或签名)后的纸质版材料(需与电子版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送至广州市民政局慈善社工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99号,联系电话:020-83392732,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版).pdf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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