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成立首个“护苗”工作站
4月18日,禅城区首个“护苗”特色工作站在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成立,这标志着禅城区“护苗”行动进入阵地化、科学化、标准化工作阶段。未来工作站将通过成立“扫黄打非·护苗”文化志愿者服务队、持续开展“绿书签”书画大赛活动、成立“护苗企业联盟”等方式开展一系列“护苗”活动。
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数达800多家,近年来,协会通过整合、调动多方优质资源,扎实推进“护苗”行动,组织开展“护苗·绿书签”主题活动,在校内外形成了良性的护苗机制。
禅城区文化产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协会推进“护苗”行动取得的成绩。未来,“护苗”工作站将通过成立“扫黄打非·护苗”文化志愿者服务队,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扫黄打非“护苗”行动;持续开展“绿书签”书画大赛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在全社会营造重视版权良好氛围;与岭南天地、南风古灶、东方书城、先行书店等企业组建“护苗企业联盟”,引入多方力量,以“护苗”共识与整合方式最大化发挥护苗工作合力,探索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一体护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佛山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劳燕贞表示,在产业协会建立“护苗”工作站是佛山首创,“护苗”工作站的建设有利于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开展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专项整治,是今年高明区纪委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高明区纪委监委4月19日表示,已出台相关工作方案,部署开展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专项整治,让没有问题的干部不受到耽误。
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4月15日正式启动,高明区纪委监委明确,今年4月15日到12月31日,为诬告陷害信访举报常态整治和集中整治并行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整治阶段。
整治行动将重点区分诬告陷害与错告两类行为。对借举报之名要挟、侮辱及中伤党员干部,意图施加压力进而达到个人目的等诬告陷害行为,高明区纪委监委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高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整治行动中,对因诬告陷害而获得职务、荣誉、职称、物质奖励等利益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纠正。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针对诬告陷害人为非中共党员或监察对象,且诬告陷害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存在查处难、震慑不明显等问题的,高明区纪委监委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将诬告陷害行为纳入个人失信“黑名单”,加大其违法成本,有力形成联合惩戒。
专项整治同时对错告行为的处置方式也给予明确,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对因事实了解不全面或认识偏差,不具有诬告陷害的主观故意而导致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将适时对举报人进行教育引导,避免举报人重复错告。
“诬告陷害行为成本低、危害大,严重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扰乱信访举报秩序,必须坚决打击、从严整治。”高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整合各类监督力量,审慎稳妥、严格程序,从严打击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坚决防止不实举报让党员干部寒心、泄气,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专项整治工作也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原则。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要适时开展思想教育和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撑腰鼓劲。“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绝不能耽误。”高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 项目
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二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江字投审〔2021〕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敦根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江字投审〔2021〕18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 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二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第二次)。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敦根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639.25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期为90日历天,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罚款人民币2000元。(工程建设完工后10日历天内提交验收资料)。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①第二标段: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二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第二次)
工程内容为:主要对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二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的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进行改造,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4602.4米、D200PVC排水管300.87米、D160PVC排水管3952米、D110PVC排水管360米、雨水口401座、污水检查井166座、雨水检查井128座、雨水立管UPVC30条,破除及修复道路、道路植筋、预埋电气套管、破除及接入现状井、破除及修复挡土墙、槽钢支护、木板支护。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690043.47(元)。
②第三标段: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三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第二次)
工程内容为:主要对南海区自然村“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建设项目——九江镇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工程(敦根社区三标段“截污到户、雨污分流”工程)的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进行改造,新建HDPE双壁波纹管4555.11米、D200PVC排水管293.88米、D160PVC排水管4144米、雨水口481座、污水检查井182座、雨水检查井132座、雨水交汇井16座、雨水立管UPVC18条,破除及修复道路、道路植筋、预埋电气套管、破除及接入现状井、修复埠头、按砌侧石、破除及修复挡土墙、槽钢支护、木板支护。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本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4656345.89(元)。
备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如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须分别按各标段单独制作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本次招标的二个标段应分别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织架构参加投标。二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本项目将按照二标段至三标段的顺序进行进行开标、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标段的定标候选人。
本项目将按照二标段至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定标工作,一个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成为定标时间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后续定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该标段的招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若某标段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情况,成功招标标段的中标人将不能参与失败标段的重新招标。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规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日期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年10月至 2022 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4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参与多个标段竞标,则按标段分别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 )。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206-1)(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2.1 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 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 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
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敦根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86558784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工、黄工
电 话:0757-82320305
传 真:0757-82320305
电子邮件:dz823203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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