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水火阴阳
第三章 水火阴阳
1.济吾之鱼
【原文】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则子知子之薪,能济吾之鱼,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济吾之鱼也。薪之能济鱼久矣,不待子而后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则子之薪虽积丘山,独且奈何哉?”
【注解】樵夫说道:“我这就知道我打的柴还是很有用的了。”渔夫回答道:“然而你只是知道你的木柴能够对我的鱼有利,能够烹煮我的鱼。但是你却还不知道为什么能够对我的鱼有用。木柴烹煮鱼,这是很久之前就知道了的,并不在你打柴之后才知道。如果世人不知道使用木柴烧火,那么即使你的木柴堆积如山,又有什么用处呢?”看来渔夫这么说还真有点道理。
2.一性一情
【原文】樵者曰:“愿闻其方。”
曰:“火生于动,水生于静。动静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体也。用生于利,体生于害。利害见乎情,体用隐乎性。一性一情,圣人能成子之薪。犹吾之鱼,微火则皆为腐臭败坏,而无所用矣,又安能养人七尺之躯哉?”
【注解】樵夫说:“我很愿意听听你说说其中的道理。”渔夫回答道:“火生于动。火要从木柴中动而生出来。水生于静。水如果动的话,就会蒸腾变化了,甚至化为水汽都不见了。安静的话,水就会回归,渊深寂静。动静相生,水火相息。动生于静,而静生于动。木柴安静,然而动火从中来。木柴烧光了,动完了,又归于静了。水火相息,水可以熄灭火。火可以提升水温。水火属于用,而草木为体。比如说蜡烛为体,而火光为用。蜡烛点燃了,有利于用,也就是有利于火。但是蜡烛为体,有害于体,蜡烛燃烧完了就没有了。利害由情中见,如果无情的利害分别,也无利无害。体用为性的伏藏。蜡烛为体,其本性隐藏着火。一性一情构成了你的木柴。其本性为木柴,其情为火。我的鱼,如果没有火之用,就会腐臭败坏了,也没有任何用处了,又怎么能滋养人的七尺的躯体呢?”一性一情,不管是圣人还是凡夫也是同样具备的。不管是圣人和凡夫,其自性都是本同的。七情六欲为用,而自性为体。
3.薪火体用
【原文】樵者曰:“火之功大于薪,固已知之矣。敢问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后传?”
曰:“薪,火之体也。火,薪之用也。火无体,待薪然后为体;薪无用,待火然后为用。是故凡有体之物,皆可焚之矣。”
【注解】樵夫说:“这么看来火的功用比木柴要大得多了。我还想再问一下,火善于灼烧,为什么非得靠木柴来藏火呢?”渔夫说:“木柴为火的体,火为木柴的用。火没有体,飘忽无所依靠,有了木柴才有了体。木柴没有用,能够生火才有了用。所以说凡是有体的东西,都可以焚烧的。”这里圣人邵康节也是借物来直指人心,万物与人一体,本无太大差别。对人来说性为体,情为用。这个性如同白光,透过棱镜之后就会出来五色。这个性透过六根,就出来七情六欲了。
4.水有体乎
【原文】曰:“水有体乎?”
曰:“然。”
曰:“火能焚水乎?“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随,故灭。水之体,能随而不能迎,故热,是故有温泉而无寒火,相息之谓也。”
【注解】樵夫问道:“那水有没有体呢?”樵夫问得没完,渔夫也回答的似乎很深奥哦。一个打柴,一个钓鱼的居然能够聊得这么多内容。渔夫回答道:“是的,水也有体。”樵夫又问道:“火能够灼烧物,可是能不能把水给烧了呢?”渔夫回答道:“火的性质跟水碰到之后,只能与水对立,所以就灭了。水的性质,遇见火之后不与火对立,而是随着火而温度升高,所以就热起来了。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有温泉而没有寒火。这也是为什么说水火相息了。”火的本性比较刚烈,稍微降下来一点温度都不行,降下来就灭了。纸张要烧到燃点才能够烧起来,如果稍微降一点点温度都烧不起来了。而水的性质完全不同,水能够很均匀的变化,甚至温度高了它还会变成看不见的气。由有形变为无形了。
5.相济相息
【原文】曰:“火之道生于用,亦有体乎?”
曰:“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故动。水以体为本,以用为末,故静。是火亦有体,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济又能相息,非独水火则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尔。”
【注解】樵夫问道:“火之道蕴含在用之中。火有没有体呢?”渔夫回答道:“木柴为体,而火为用。火以用为本,以体为末。对于木柴来说,如果不能点火又有什么用呢?当然还会有其它的用途,但是生火这个意义最大了。火藏在木柴中。水以体为本,水的用为末。水有什么用呢?水可以灭火,水可以灌溉。对于体用来讲,一般来说体是不动的,用是动的。比如人性之中,自性如如不动,而用是动的。水体用本末是倒置的,这也许是其两者相生相克的缘故吧。火也能够烧水,火有济于水。水也能够灭火,水火相息。并不是只有水火有这样的道理,天下的事物,无非不是这个道理。关键在于用是本还是末。”水火互为阴阳,相生相克。水以体为本,而以用为末。火以用为本,而以体为末。凡夫以自性为末,而以情为本。圣人以自性为本,而以情为末。也难怪说颠倒众生了。五行之中水土也是如此的。土以体为末,而以用为本。土以厚德载物为用。土又可以把水给围起来,水可以把土给冲垮。水可以滋润土地,土也可以养育树木而生水。如果顺乎天道,就可以易克为生,如果违背天道就会易生为克。天下的事物无不是这个道理。看到这里你看吧,这个渔夫是不是很厉害,从这简单日用的事情当中看到了万事万物的规律,可不是一般人吧。
第二章 伊水之上
1.伊水之上
【原文】渔者垂钓于伊水之上。樵者过之,弛担息肩,坐于磐石之上,而问于渔者。
【注解】邵康节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定居于伊水之滨,一生淡薄功名不肯做官。这个渔樵问答也许是邵康节通过问答,阐释深奥的大道和易理。通过渔夫和樵夫简易的方式述说出来,也许更容易让世人明白。伊尹善于烹饪,以厨艺说法。姜太公垂钓亦以钓鱼说法。无有一事一物不含大道,只是世人不知罢了。这里选择的地点是邵康节所熟悉的伊水。姜太公也在垂钓的时候遇见了周文王,难道这个渔夫也是个高手吗,我们拭目以待,往下面看看吧。
钓鱼的人在伊水(今河南境内)这个地方垂钓。樵夫刚好经过渔夫身边,感觉到累了,就把担子放下来歇息一下。樵夫坐在石头上歇息的时候,就顺便和渔夫闲聊起来了。
2.鱼可钩取乎
【原文】曰:“鱼可钩取乎?”
曰:“然。”
曰:“钩非饵可乎?”
曰:“否。”
【注解】樵夫在歇脚的时候跟渔夫聊天起来了,他问道:“鱼钩能够钓到鱼吗?”渔夫回答道:“是的,可以钓到。”樵夫又问:“如果没有鱼饵能不能钓到鱼呢?”渔夫回答道:“不能钓到的。”这里渔夫似乎比姜太公差远了哦,姜太公可是直钩钓鱼,然而如果没有鱼饵,姜太公能否直钩钓鱼呢,也未可知的。这里再往下看看渔夫有什么高论的。
3.鱼之利食
【原文】曰:“非钩也,饵也。鱼利食而见害,人利鱼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异也。敢问何故?”
渔者曰:“子樵者也,与吾异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彼之利,犹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犹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鱼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鱼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如是,则食之害也重,而钩之害也轻。子知吾终日得鱼为利,又安知吾终日不得鱼不为害也?如是,则吾之害也重,鱼之害也轻。以鱼之一身,当人之食,是鱼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当鱼之一食,则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则无易地之患焉?鱼利乎水,人利乎陆,水与陆异,其利一也;鱼害乎饵,人害乎财,饵与财异,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
【注解】
樵夫问道:“这么说来,鱼是冲着鱼饵来的,而不是鱼钩的。鱼饵本来有利于鱼,可是反而鱼被害了。鱼有利于人而人不被害。本来鱼和人都同样得到利了,然而一个被害,另一个不会,如此迥异,这是为什么呢?”樵夫这么问也不是等闲之辈了。
渔夫回答道:“你这个樵夫,我好好钓我的鱼,这是我平时干的事情。你打你的柴,根本和你没有什么相干,为什么要管我钓鱼这么多事呢?然而既然你这么问了,我就试着回答你。彼此的利害是对等的,并不是不对等的,你只是受到局限了,只看到小的,没有看到大的道理罢了。食对鱼有利,食对我也有利的。食对鱼有害,食对我也有害的。你只是知道鱼得到食物是利,可是你可知道鱼整日都得不到食物也是害呢?这么看来,食物的害也许更重一些,而鱼钩的害反而害轻一些了。虽然面对着危险,在鱼钩上取食,但也许有时总比饿死要强呢。同样的道理,我得不到鱼的害也是更重一些,得到鱼的害会轻一些的。如果我整天都钓不到鱼,我如何能够维持生计生存下去呢?你只是看到了人把鱼给害了,是没有看到也有人被鱼吃掉的时候。如果把鱼的身体,给人当做食物,那对鱼来说是害了。如果把人的身体,作为鱼的食物,对人来说也是害了。你只是看到我在这里优哉游哉的钓鱼,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假如在大江大海上垂钓,难道这样换位思考一下,是不是人也有忧患了呢?水对鱼是有利的,陆地对人是有利的。水和陆地不同,但是利是一致的。正如狗喜欢吃屎,而猫喜欢吃鱼。屎对狗有利,而鱼对猫有利,这是一致的不矛盾。鱼饵有害于鱼,财物有害于人,鱼饵和财物虽然不同,但是其害处还是比较一致的。你刚才这么问,为何要分彼此呢?你刚才所问,只是知道体,而不知道用的。体用都知道就不会偏颇了。”听了渔夫这么一说,还真是不那么简单的,看着钓鱼这么简单的事,还是比较值得深思的。接下来看看他们之间还会互相问些什么呢?
4.鱼可生食乎
【原文】樵者又问曰:“鱼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济子之鱼乎?”
曰:“然。”
【注解】樵夫又问道:“你的鱼能生吃吗?”这个樵夫是不是很坏?哼,如果没有我的木柴,你钓鱼也只能是生吃的。渔夫回答说:“烹煮熟才可以吃的。”樵夫问道:“那就是说还是必须要用我的柴火来烹煮才行了。”渔夫回答道:“是的。”
第五章 自相依附
1.无心
【原文】樵者曰:“敢问无心致天地万物之方?”
渔者曰:“无心者,无意之谓也。无意之意,不我物也。不我物,然后定能物物。”
【注解】樵夫问道:“我想请教如何无心而致万物呢?”渔夫回答道:“无心是说无意。无意之意,不以我殉物。不以我殉物,在静定中能够知晓万物。”前面说不能言传,只能意会。这里连意都否掉了,不能执着于意。不意之意才能够得到其真意。不神之神才能称之为至神。这里说无心,为无散乱的妄心,有的是静定的真心。如果追逐物欲,物欲就会砍伐自性,那就是以我殉物了。不能超然于物欲之外。
2.何谓我
【原文】曰:“何谓我,何谓物?”
曰:‘以我徇物,则我亦物也;以物徇我,则物亦我也。我物皆致,意由是明。天地亦万物也,何天地之有焉?万物亦天地也,何万物之有焉?万物亦我也,何万物之有焉?我亦万物也,何我之有焉?何物不我?何我不物?如是则可以宰天地,可以司鬼神。而况于人乎?况于物乎?“
【注解】樵夫问道:“什么是我,什么是物呢?”樵夫看似是不是被弄糊涂了呢?连什么是我,什么是物都不认识了。可是也许不然,世人以为对我最熟悉,也许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呢?我们在镜子中看到的是我吗?我们一辈子从来没有真正看过自己。古希腊的神庙上写着:认识你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一句呢?这么简单的事情。简单的事情是复杂的,复杂的事情是简单的。渔夫回答道:“如果以我徇物,那么我也是物了。如果以物来徇我,物也是我了。万物本来一体,物我本来一体。我由四大和合而假成,也为万物的组合。我物都能够致知,意才可称之为明。既能知我,又能知物,才能称之为明。天地也是万物,还有什么天地呢?这里很厉害,破了天地的相了。万物也是天地,哪里还有万物呢?把万物都看空了。我也是万物来的,我有没有呢?实在是四大因缘和合而成。这么来看,什么物不是我呢?哪个我不是物呢?如此可以主宰天地,可以司鬼神。更何况人,更何况物呢?”比如组成万物的原子,里面有原子核和电子,原子核为地,而电子为天。天地互为阴阳,原子核和电子互为阴阳。打开地球仪看看,可以看到许多阴阳。东西半球、南北半球互为阴阳。陆地和海洋互为阴阳。最高的地方喜马拉雅山脉和最低的地方互为阴阳。欧亚互为阴阳。欧亚大陆和非洲互为阴阳。阳中有阴,阴中有阳。南美北美互为阴阳。南极北极互为阴阳。南北磁极科学家说近期可能会发生变化,太阳的磁极也会发生变化,东方易成西方,西方易成东方。可别小看渔夫和樵夫,他们如果在当今,必定也会通晓其中道理。
3.天何依
【原文】樵者问渔者曰:“天何依?”
曰:“依乎地。”
曰:“地何附?”
曰:“附乎天。”
【注解】樵夫问渔夫说道:“天依靠什么呢?”看着天上空空的,有许多星辰,有太阳和月亮,有五星。这些星辰如何安放呢?放在空中不会掉下来吗?怎么那么奇怪呢?渔夫回答道:“天依于地。”樵夫又追问道:“地附着在哪里呢?”渔夫回答道:“地附着于天。”正如君依于臣,臣附于君。心依于五官,五官附于心。夫依于妻,妻附于夫。
4.自相依附
【原文】曰:“然则天地何依何附?”
曰:“自相依附。天依形,地附气。其形也有涯,其气也无涯。有无之相生,形气之相息。终则有始,终始之间,其天地之所存乎?天以用为本,以体为末;地以体为本,以用为末。利用出人之谓神,名体有无之谓圣。唯神与圣,能参乎天地者也。小人则日用而不知,故有害生实丧之患也。夫名也者,实之客也;利也者,害之主也。名生于不足,得丧于有余。害生于有余,实丧于不足。此理之常也。养身者必以利,贪夫则以身殉得,故有害生焉。立身必以名,众人则以身殉名,故有实丧焉。窃人之财谓之盗,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败露也,唯恐其多矣。夫贿之与赃,一物而两名者,利与害故也。窃人之美谓之徼,其始取之也,唯恐其不多也。及其败露,唯恐其多矣。夫誉与毁,一事而两名者,名与实故也。凡言朝者,萃名之地也;市者,聚利之地也。能不以争处乎其间,虽一日九迁,一货十倍,何害生实霄之有耶?是知争也者取利之端也;让也者趋名之本也。利至则害生,名兴则实霄。利至名兴,而无害生实霄之患,唯有德者能之。天依地,地会天,岂相远哉!
【注解】在这里把他们对话的言外之意也顺便一起写出来了,不分古今中外了。这样意译也许更容易理解。樵夫问道:“然而这么说天地又依附什么呢?”渔夫回答道:“天地自相依附。天依于形,地附于气。形是有涯的,也是有限的,而气是无涯的,也是没有限的。有无相生,有从无中生,无从有中生。如果无有,就无无。形气相息,前面说水火相息。形如同水,气如同火。现代物理学质能方程可以看出,有形的物质可以转化为无形的能量,也可以称之为气。能量也可以凝聚而成物质。有终就有始,亦可说无始无终,有因就有果。在终始之间,中间的状态,还会有天地存在吗?就比如说地球在亿万年前形成的过程,也就是大地形成的过程,那可以称之为大地吗?比如人的形成过程,由单一的受精卵不断变化而成,那么受精卵可以称之为人吗?世人不断的进化而成现在的模样,那猿猴阶段可以称之为人吗?天以用为本,以体为末。地以体为本,其体厚德载万物,而以用为末。天地互为阴阳,体用本末也刚好相反。正如水火的体用本末相反。男女的体用本末相反。天地利于用而诞生出人来,可以说神奇了吧。而世人不知其不神之至神。如果知晓至神称之为圣,如果知晓天地之体有无可以称之为圣。只有神圣的圣人才能够参乎天地的奥妙。这里的小人并非贬义,有小心的人称之为小人,有大心的人称之为大人。世人对于天地之道不知晓,但是每天都能够得到天地的恩泽,全然不知晓其中奥妙。由于世人不知晓其中利害,所以伤害自性和别人的慧命,引来许多祸患。世人以我殉物,就有祸患了。世间祸患莫过于名利了。接下来说说名利。万物之名也只是假名。每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个称呼罢了。名声实在只是实相的过客罢了。利为祸害的产生的主因。追求好的名声实在是由于内心的不足。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得反而因为心有余而失去。如果世人名声过大反而招来祸患。历史上实在也有不少这样的人。天道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名声过大了,就会被损了。如果财物有余的,权力有余的,那就要损了。如果德不配位,实在是不能担当得起那个名声、权力和财富,那就会有损了。金玉满堂,莫之能守。祸害往往就是从有余这里来的,也由于不知足而引来祸患。这也是常理了。养身这个躯壳必须要以利,如果没有鱼之利,如何滋养身体呢,然而如果对利很贪,铤而走险的话,就会以身殉物了。如果贪得跑去大江大海去钓鱼,也可能会葬身鱼腹之中了。由于有贪,所以就有害了。古人讲立身立德立言,这个立身首先名声就很重要了,大家都很看重名节。许多人如同飞蛾扑火一样,以身殉名了,所以有了夭丧了。偷窃别人的财物称之为盗。如果贪利也许会贪生偷盗了。刚开始去偷的时候,唯恐偷得不够多。待到事情败露了,被抓了,又怕算账算太多了,罪名太重了。受贿看来是利,但是事情败露变成了赃物了。贿和赃只是一个事情,但是却有两个名字,一利一害罢了。偷盗别人的东西存在侥幸心理,一开始偷的时候,只担心偷得太少了。待到事情败露了,又害怕偷得太多了。名誉和毁誉本来是一个事情,只是两个不同的名字罢了。朝野是名誉荟萃之地,市井是利益聚集之地。如果以不争之心处于名利之地,那么即使一天换九个地方来贩卖东西,一件货物售卖十倍的价格,又有什么害处呢?只要你能够卖的出去。说实在争利只是利的末端来的,为了蝇头小利去争,反而失去了大利了。让能够得到名誉的根本,孔融让梨让出了名声来了,这一让名垂千古。利到了也许就伴随着害就来了。名声兴起了也许就伴随着祸害来了。利来名兴而没有祸害的危险的,也许只有有德的人才能够享有了。如果德能够配得起这些名利就不会有太大的祸患。天依于地,地会于天,两者是紧密的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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