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组织召开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政策宣贯工作会议
4月27日,市工信局组织召开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政策宣贯工作会议,一级调研员(市管)粟新辉出席会议并致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工信主管部门、广州市融资再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市产业园区商会等商协会和超100家园区运营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
市工信局围绕广州市“四化”平台赋能企业政策及实施路径、2023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产业园区建设专题项目申报作政策宣讲和专题辅导,并现场宣传推介空置用房供需对接平台应用操作方法。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别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工业园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广州市融资再担保公司介绍了“园区保”业务服务方案。
粟新辉一级调研员指出,产业园区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和重要平台,希望各区工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园区工作,把园区作为发展壮大实体经济、为高质量发展固本培元的关键抓手抓紧抓好;希望各园区运营企业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和优化园区综合配套,积极吸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希望各商协会充分发挥产业资源优势助力园区招商,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更贴近园区企业需求的金融支持产品,合力推动广州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我市现存16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一张图”管理,除部分正在开展工程治理的隐患点,全市有138处隐患点已部署专业监测设备。为进一步强化“技防”与“人防”的有机结合,有效防范灾害风险,市地质调查院以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认真谋划,组织开展了全市隐患点数据及专业监测设备排查专项行动。
4月14日至21日,由3名院领导带队,对全市166处隐患点逐点开展现场排查。一是规范隐患点警示牌设置。明确警示牌标识内容、尺寸规格和埋设位置等具体要求,督促指导各区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附近的醒目位置规范设置警示牌,强化防灾避险提示。二是核对更新系统信息。各排查小组使用“地质随身行”手机APP记录更新隐患点风险等级、威胁人数、现场照片及防灾责任人等信息,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运用APP开展隐患巡查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巡检专业监测设备。通过开展全覆盖巡检,排查发现设备松动、数据异常、土体掩埋、树木遮盖等情况,及时开展维护,确保监测设备稳定运行,切实提升专业监测预警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下一步,市地质调查院将围绕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严谨扎实的作风,深入细致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管理和专业监测设备维护工作,全力以赴备战“龙舟水”地质灾害防御攻坚战。
为进一步浓厚党管武装工作氛围,展示和宣传具有国防动员职能、民兵时代特色,街拟对江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场地进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管武装相关指示精神及街道党管武装工作成效宣传展示。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桥中街道江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管武装阵地布置;
(二)项目地址:荔湾区映月巷26号(桥中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三)项目内容:桥中街道江悦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管武装阵地布置。具体包括项目策划、内容生产、版面设计、物料制作、布置实施;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五)项目布展工期:拟定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具有丰富的相关展览展示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5月12日16时统一在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桥中街红楼路38号)集中前往现场勘察,逾期不再安排。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9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右侧四楼(武装部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魏先生;联系电话:86534922。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项目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效率(工期)等;
(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承诺书;
七、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本次招标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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