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荐广州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善自然资源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组织的复函》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广州市(以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征集广州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候选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建专家库的评委会
(一)广州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中评委负责全市城乡规划专业人才的中级职称(工程师)、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
(二)广州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高评委负责全市城乡规划、交通规划与市政规划、城市规划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人才的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协会。
二、专家候选人条件
专家候选人应为从事城乡规划专业(含城乡规划、市政规划、交通规划、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评价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同层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高一层级职称1年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方式
以单位推荐方式为主。请各单位根据专家候选人条件,结合实际,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被推荐人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推荐中级职称评委会的填写附件1、推荐高级职称评委会的填写附件2)、专家库导入模板表(附件3)。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被推荐人填写的推荐表,加具推荐单位意见并盖公章。
2.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推荐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
3.个人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
4.单位统一汇总的专家库导入模板表。
(三)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8:00前将推荐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珠江规划大厦11楼1101室,严工,020-83193217
电子材料收件邮箱:gzupa@vip.163.com
附件:
1.《广州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2.《广州市工程系列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
(图:荔湾区2023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业务培训暨经验交流会议现场)
(图:现场观摩学习华林街开展“周三”联合巡查救助行动)
为提升流浪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推广先进街道工作经验,4月26日下午,区民政局联合区公安分局组织荔湾区22条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的负责同志,在华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召开荔湾区2023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业务培训暨经验交流会议。
会议上,首先进行流浪乞讨人员建档业务培训,重点针对不同类别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甄别和实操演练;其次要求各街道要加强公服办、派出所、城管执法队之间的协调和联动,加大日常巡查救助力度,做好信息收集和核实工作;最后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强化街道流浪乞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前往现场观摩学习华林街开展“周三”联合巡查救助行动。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提高荔湾区各街道流浪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综合效能。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9人(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外勤及夜班工作,适应24小时应急值守;
4.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责任心,有独立工作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积极进取,团队合作意识强,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彩虹街道辖区常住居民(需出具居住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居住证、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3)退役军人;
(4)有基层工作经验、社区志愿服务等经历者。
6.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8日上午9:00至5月12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jwchbz@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彩虹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时间:5月27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彩虹街道办事处九楼(地址:荔湾区周门南路27号九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020822,监督电话:8163959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第二季度彩虹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x
彩虹街道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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