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掂桶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掂桶出租项目(项目编号:东洲村LX20230002)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集体建设用地,占地面积4.92亩;建筑面积0;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金茂万科工地旁;
3、资产使用范围:建设(意向用途: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5年;
5、交易底价:984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年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无;
8、交易保证金:¥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992196001000003213,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新塘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5‰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年满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98400元/年,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00元/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东洲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旧改实施方案批复后收到镇或村拆迁通知后,需三个月内无条件终止租用合同,退出承租物业;
5、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东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钟生 联系电话:1331622833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0月23日
-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第一幼儿园(中心园)局部区域功能室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603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2时0分~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13.917633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2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落款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投标单位”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1)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定为无效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12、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2时0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13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 项目名称:高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606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7时0分~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012.96334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注:目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不接受其投标。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注:目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项目中,项目经理是指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该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各省份的“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14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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