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离婚登记材料/佛山补领离婚登记证
佛山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澳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一、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
l、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程序
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所需材料- 佛山居民
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复印件为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 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注:香港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双方当事人
1、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点击下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结婚证办理材料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注: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男女双方身份证正反面。
3、声明书,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结婚证照片,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点击下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推荐阅读:佛山结婚证照片要求
佛山户籍人员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
佛山户籍人员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
佛山户籍人员与台湾居民结婚登记
佛山户籍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
佛山户籍人员与外国人结婚登记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结婚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结婚证专题 】
办事说明: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下面让我们一起看看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户口簿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 身份证双方,原件和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
- 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一式三份
- 照片双方,2张大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个人照片
- 1
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 3
签名离婚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 4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申请人双方即时领取离婚证。
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
点击查看佛山市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所需费用9元
办事说明: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那么,如果不慎丢失或损坏了离婚证应该如何补办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离婚证补办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1、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离婚;
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
办理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禅城区五峰四路25号中国建设银行侧
电话:82028881 82028880
南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1号
电话:86239592
顺德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电话:22835526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电话:88823630
三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三水区西南康乐路32号102
电话:87736972
佛山各区结婚登记处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禅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南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顺德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三水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高明区各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离婚证,不收费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