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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社保卡查询】
持卡人可凭卡在社保授权的自助终端、社保网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等相关情况。
【佛山社保窗口查询】
佛山各区社保经办机构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咨询电话:12345
科室
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科
82981114
保险关系科
82981146
社会保险稽核科
82981197
养老保险科
82981134
医疗(生育)保险科
82981125
工伤保险科
82981126
失业保险科
82981141
禅城区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电话:88881200
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养老保险科
82340530
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生育保险科
82340557
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失业保险科
82340537
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工伤保险科
82340539
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医疗保险科
82340559
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祖庙分局
88881200
禅城区朝安路25号
石湾镇分局
88881200
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张槎分局
88881200
禅城区张槎三路2号
南庄分局
88881200
禅城区南庄大道紫洞南路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南海区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保险关系科 86394133
失业保险科86221441
工伤保险科86327795
稽核与内审科 86226030
分局
分局地址
咨询电话
各镇(街道)社保分局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地址
社保窗口
桂城分局
桂城街道平洲培正横路5号
86799917
(保险关系)
81287367
(待遇支付)
南海区桂城平洲南港路8号
51-58号窗
九江分局
九江镇新堤西路
81866140
(保险关系)
81866141
(待遇支付)
南海区九江镇江滨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21号窗
86900206
(保险关系)
86900225
(待遇支付)
南海区九江镇龙沙路消防中队侧
1-2号窗
西樵分局
西樵樵高路侨联大厦内
86895180
(保险关系)
86843257
(待遇支付)
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碧玉广场右侧
42-49号窗
丹灶分局
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4号3座
85444474
(保险关系)
86610999
(待遇支付)
南海区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1座二楼
10-14号窗
狮山分局
狮山镇城区政和路
86681503
(保险关系)
86689552
(待遇支付)
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
29、31-34号窗
85209295
(待遇支付)
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石路
11-12号、14-15号窗
85891633
(保险关系)
81190132
(待遇支付)
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大道10号
10-13号窗
86650981
(待遇支付)
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东路西区社会管理处内
19-22号窗
81822549
(保险关系)
81822550
(待遇支付)
南海区狮山镇大圃颜峰大道1号之一
(大圃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6-7号窗
81262193
(保险关系)
81262194
(待遇支付)
南海区罗村街道府前路3号(罗村政府旁)
13-17号窗
大沥分局
南海区大沥镇博爱东路8号
85529696
(保险关系)
85593613
(待遇支付)
南海区大沥镇振兴路54号
6、7、8、10、11号窗
85771434
(保险关系)
85760218
(待遇支付)
南海区盐步穗盐路时代广场
50、53、55、56、58号窗
85916504(只办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南海区大沥镇黄岐鄱阳路138号(东区社会管理处一楼)
25-26号窗
里水分局
里水镇里水大道中30号
85669820
(保险关系)
85684544
(待遇支付)
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
21-28号窗
85115617(待遇支付)
南海区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6号
11号窗
顺德区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电话:0757-22838180
办事处
地址
咨询电话
大良办事处
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基三路22号之八
22838180
容桂办事处
顺德区容桂街道桂洲大道中44号
22838180
伦教办事处
顺德区伦教街道新城路7-13号铺
22838180
勒流办事处
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02号
22838180
陈村办事处
顺德区陈村镇锦龙路宏富楼10至17号
22838180
北滘办事处
顺德区北滘镇跃进北路华富楼15-18号
22838180
乐从办事处
顺德区乐从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乐从镇兴乐路163号)
22838180
龙江办事处
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北路锦屏楼28号
22838180
杏坛办事处
顺德区杏坛镇河北六路南18号
22838180
均安办事处
顺德区均安镇建安路6号
22838180
高明区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泰和路103号
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保险关系股
88233251
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
养老失业保险股
88230221
工伤保险股
88231796
医疗保险股
88222091
荷城办事处
88231115
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杨和办事处
88803233
佛山市高明大道中115号杨和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明城办事处
88837938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3号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堂
更合办事处
88848338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工业大道355号更合镇政府西副楼一楼大堂
三水区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
部门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养老失业保险股
87725948、87726663
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1楼
医疗工伤保险股
87758411、87758736
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2楼
社会保险稽核股
87775863、87753863
三水区康乐路8号2号楼2楼
保险关系股
87751123、87723306
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3楼
西南办事处
87763123、87756963
三水区同福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云东海办事处
88527671、88527675
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内环北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白坭办事处
87579900、87579901
三水区白坭镇白金大道139号
乐平办事处
87383390、87393122
三水区乐平镇盘龙东路12号2座
芦苞办事处
87230099、87230089
三水区芦苞镇龙坡1路1号芦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大塘办事处
87270211
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9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
南山办事处
87218788
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行政服务中心2楼
注: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佛山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也可以微信查社保
特点:简单方便易操作;随时随地查社保;还可在线查询社保个人账户余额、缴费记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特定病种药品查询。
查询步骤:
1、关注佛山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osbdb),可以在微信客户端搜索“佛山”或者搜索微信号“fosbdb”进行关注操作,也可直接在扫描下发二维码进行关注查询:
2、进入关注页面后,直接发送关键词【社保】即可获得社保查询链接,点击链接进入:
3、根据页面提示依次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即可登录查询社保个人账户了!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1.具备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申请条件的个人或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选择不再延后缴费,且不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申请材料
表1 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地税停保单
核原件,收复印件。如参保人表示已办理停保,但《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其参保状态为参保缴费的,需要提供。
1
1
纸质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收原件。南海区要求提供。如遗失或从未领取手册的,申请人提供相关声明
1
0
纸质
经申请人签名确认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收原件。1、受理时经办人员协助打印。2、参保人应确认《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中记录信息正确(累计缴费年限无误),并签名确认。
1
0
纸质
《参加退休费统筹期间年限认定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审核表》、《早期离开县以上企业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退伍证或军龄确认证明
如有统筹认定、早离补缴或军龄认定年限的,南海区、顺德区要求提供。核原件,收复印件。
1
1
纸质
《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收原件。
1
0
纸质
参保人身份证件
核原件,收正反面复印件。境内人员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通行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1
1
纸质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核原件,收复印件。不能提供社保卡的,提供以参保人名字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提供存折的需提供账户页复印件,提供借记卡的需在复印件中注明开户银行全称、开户名、银行账号。
1
1
纸质
参保人户口簿
核原件,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港澳台及外国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
1
1
纸质
户籍地参保及待遇享受情况有关证明材料
收原件。佛山市以外户籍的,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业务表格仅供参考,参保人如须协助,可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1
0
纸质
三、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室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自接收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接收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接收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9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核对表》,一式两份;不予通过的,告知原因。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社保局养老保险科科室领取办理结果。
四、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
25个自然日
受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时限说明
自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说明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298号)规定第五章第十二条:受理后,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承诺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说明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劳社办[2006]298号)规定第五章第十二条:受理后,待遇核发环节应在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五、办理地址
1.窗口办理地址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交通指引
同济西路七号2号楼103室
0757-82981134
逢工作日
可乘坐152、163等公交车,在劳动局站下车
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计算标准(2015.07.01—2016.6.30)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08元,上限为2014年度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86元的300%即14958元。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80%,即3712元确定。
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75%—300%(下限3480元—上限13920元)范围内,根据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3480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13920元核定。
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300%即13920元。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1510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13920元核定。
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在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60%—300%(下限2784元—上限13920元)范围内,根据参保人2013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2784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13920元核定。
养老保险 (上限14958元 下限2408元)
医疗保险 (统一3712元)
生育保险 (上限13920元 下限3480元)
失业保险 (上限13920元 下限1510元)
工伤保险 (上限13920元 下限2784元)
》》》佛山市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佛山社保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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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可凭卡在社保授权的自助终端、社保网查询个人参保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医保个人账户消费明细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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