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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经济适用房保障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佛山经济适用房政策指南

时间:2020-09-25     人气:866     来源:     作者:
概述:  具体退出程序如下:  1. 向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下达退出通知。  2. 与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退出协议。  3. 办理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结清水、电、煤气、电视......

  具体退出程序如下:

  1. 向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或由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下达退出通知。

  2. 与区住房保障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退出协议。

  3. 办理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应当结清水、电、煤气、电视、电话、物业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同时将户籍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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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是什么?佛山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新政策?佛山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标准?佛山为你解答。

房价标准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准入标准

1、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 “低于39600元(月均3300元)”放宽到“低于6万元(月均5000元)”

2、人均财产限额从“低于12万元”放宽到“低于15万元”,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从 “低于43560元(月均3630元)”放宽到“低于7.2万元(月均6000元)”

3、人均财产限额从“低于13.2万元”放宽到“低于18万元”。

买卖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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