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报名流程及入口/2020年北滘镇幼儿园收费要求
各位家长注意啦!你最关心的桂城公办幼儿园招生开始有消息啦!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于6月11日发布了2019年招生公告。
报名操作指引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上午9:00——7月1日下午18:00
报名入口:请进入南海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http://nhjgey.krbb.cn),点击主页上面2019年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立即报名”位置,进入网上登记系统。
认真阅读“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19年招生简章
阅读“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2019年招生简章”完毕,你将看到学生报名入口,请点击“开始填写资料”进入到填写报名信息页面。
进入到在线填表页面,选择报读类型(小班),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南海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新生报名登记表”
填写完毕,请点击“提交报名信息”
资料填写无误,你将会看到以下窗口提示。(若资料不完整或有误,系统会提示您修改或完善)
请再次核对资料,如果有误,请点击“修改信息”,确定无误后请点击“打印“,如果旁边没打印机请点击“下载”,下载保存表格后再到其它地方打印,(注意:下载的表格内容有误需重新网上修改资料后再下载),打印表格后请在指定位置粘贴幼儿彩色一寸近照。
如发现信息有误需重新打印或下载表格,请重新进入招生系统页面点击“修改报名信息”,输入“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重新修改资料打印或下载表格。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带上孩子并带齐相关资料到我园排队取号办理报名手续(详见报名简章)
>>>2019南海机关第二幼儿园报名简章收费要求
1、今年收费标准与往年一致的幼儿园,在注册时按去年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今年调整收费标准并已获区物价局批复的幼儿园,在注册时出示相关依据,按新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今年调整收费标准,但暂未获区物价局批复的幼儿园,在注册收费时必须先按去年收费标准执行,待获物价局批复后方可收取费用差额。幼儿园在向新生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必须把本园调费计划一并书面告知。
日前,南海区教育局在网上发布了《2018年托幼机构新生报名须知》,明确2018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时段一般从4月开始,7月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幼儿园确定,公办幼儿园应在5月31日前完成招生和录取工作。
招生工作程序
1)镇(街道)教育局4月初向社会公布经备案的各幼儿园招生方案。
2)幼儿园通过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接受家长预约参观幼儿园,安排人员专门解答家长的有关问题。
3)幼儿园灵活安排报名方式,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4)幼儿园以本居住区或所在社区(村)适龄儿童为主要招生对象,优先招收本居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公办幼儿园和佛山市普惠性幼儿园可参照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的相关政策,或采取抽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录取的名单需在幼儿园网站和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幼儿园在7月30日前完成新招收幼儿注册登记手续。
有需要的家长,可以关注意向入读幼儿园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或实地到幼儿园招生咨询哟~
以下为西樵镇教育局提供的镇内34家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各位宝爸宝妈请收好!
注:资料更新日期为2018年3月27日
报名材料
(一)北滘户籍幼儿须携带:
1.幼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凭接种证到北滘医院防保科查验并开具证明)
(二)非北滘户籍幼儿须携带:
1.幼儿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原籍地家庭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凭接种证到北滘医院防保科查验并开具证明)
5.北滘镇近三年购买社保证明(凭身份证到社保局自助打印)
6.计划生育证明(凭计生证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居)委会查验并开具证明)
7. 北滘镇房产证或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2020年高明区经委幼儿园招生简章
概况:始建于1989年5月,佛山市一级幼儿园、佛山市示范性家长学校。全园现有15个教学班,其中有5个大班、5个中班、5个小班。全园幼儿525人,教职工76人。
招生对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的幼儿。
报名条件及办法:具体查阅《佛山市高明区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人数:150人
校车:无
收费标准:
1.保教费:以区物价部门下发文件为准
2.生活用品费:500元/套(含床上用品、园服、书包、水杯、毛巾)
3.伙食费:15元/天
4.托管费:250元/学期
园所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113号
咨询电话:88828733、88826108
招生时间
公益、普惠性幼儿园:
统一在2014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4:30时进行招生。
民办幼儿园招生时间:
不得早于4月份,由各幼儿园根据相关民办教育文件精神自行统筹安排,招生方案报镇教育局备案。
招生地点:各幼儿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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