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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时间:2020-10-31     人气:3279     来源:佛山日报     作者:admin
概述: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19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主持召开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19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佛山市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我市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佛山市2019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佛山市本级2019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暨第20200001号重点议案督办调研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组关于我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 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检查《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我市东平水轴建设,引导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督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把“新城+会展+登州”片区打造成为三龙湾的区域核心和发展高地的建议》 的督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关于我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工委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决定》认真落实了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省人大有关任务要求,对检察公益诉讼领域范围、诉讼提出和建议办理、保障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支持和监督我市公益诉讼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发展战略及打造“一核一带一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表决并通过了《关于批准佛山市2019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规定修正案》《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按照立法法有关规定,《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需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经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经表决,会议决定免去吴健南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吴行政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徐立伟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卢伟斌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禤君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吴行政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徐立伟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卢伟斌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焕然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尹素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会议还决定免去潘美莹、陈伟洪、李红萍、徐晓旭、赵玉科的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麦洁华、叶良、黄坚、徐东涛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乔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菊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黎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陈锋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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