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占道施工和停车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
为做好2023年广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近期,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三处)开展占道施工和停车场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为广大市民朋友以及来访客商出行畅通、停车便捷保驾护航。
开展占道施工专项整治,确保出行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警、区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轨道交通沿线在建施工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临近或到期、施工工地安全警示设备缺失等问题,现场提醒施工单位尽快办理许可证件和完善安全警示设备,尤其注意雨天等不良条件下的施工作业安全。本次行动期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开展夜间执法检查1次,共检查施工项目9个,查处案件10次,立案2宗。对未按规定上传停车信息数据、未在停车场入口设置公告牌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共查处停车场案件11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目前,市民及来访客商可在“广州泊车”微信小程序上,实时查阅电子收费停车场动态信息,停车体验稳步提升。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部门将继续加大执法监查力度,同时坚持普法与执法并重的原则,积极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努力为广大市民及来访客商提供平稳安全、便捷舒心的交通条件。
“六脉皆通海,青山半入城”,因水而聚居、与水共生的广州布满了交错如巷陌的河道,排污口数量巨大。依靠人工岸边巡查或者坐船巡查,受执法人员数量少、河涌环境复杂等限制,效率和安全性很低。为突破这一难题,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科技手段在执法领域的运用。
今年初开始,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应用无人机、无人船、管道机器人、探地雷达等技术设备,对荔湾区水域开展空、地、水、管立体式环境巡查尝试。试点工作采用“多轮排查”的方式,即第一轮采用无人机巡航,利用无人机搭载的高清摄像头排查水面上的排污口;第二轮采用无人船跟进,通过无人船上搭载的声呐和监测设备准确摸清水下和水污染情况;第三轮用无人机搭载红外热成像设备排查;针对三轮排查发现的可疑区域,再组织人员携带管道机器人、探地雷达等设备开展现场核查。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执法效能,4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处联合荔湾分局在荔湾区海龙街开展无人船、探地雷达和管道机器人辅助环境执法现场演示活动,相关处室和11个分局共80余人参加。活动中,技术人员讲解有关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式,荔湾分局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随后大家在花地河区域观摩学习了无人船、管道机器人、探地雷达等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实际使用场景。活动中大家积极交流互动,对有关设备的使用有了更深的了解;执法处也对有关工作提了具体要求。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推进科技赋能执法工作,积极探索5G、无人机、无人船、在线监测、区块链等技术在环境执法领域的应用,提高执法靶向性、精准性,提升执法效能,为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桥中街道办事处综合整治工程服务项目,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采用公开询价、综合评比的方式选定承包商,对桥中街道办事处桥中街道辖区内涉及的需对街道公共领域环境综合整治、社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养、零星改造美化社区环境、综合执法整治等进行工程服务。
项目地址:桥中街道辖区内涉及的需对街道公共领域环境综合整治、社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养、零星改造美化社区环境、综合执法整治等进行工程服务的位置。
服务时间:12个月(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根据我街需求,结合各功能区间的实际情况,以符合有关规定和满足建设单位正常使用为标准,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程施工、采购、安装、图纸及效果图制作、造价编制评审等相关工作。工程以包工包料包完成项目需求为前提,最终结算款按政府评审要求审定的结果为准。
2.各项维修工程服务要遵循快速、优质、经济的原则开展处理。
3.各项维修工程服务开展处理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品牌、单价审批后方可处理。如遇紧急事情,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应急处理,并同步办理相关手续。
4.各项维修工程服务标准以《桥中街道办事处综合整治工程服务合同》(附件3)为准。
三、报名方式及文件要求
(一)报名服务单位提交文件须包括:
1.企业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2.报价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营业执照;
4.法人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与党政机关合作的3年内相关业绩证明;
7.对应《桥中街道综合整治工程服务需求表》提供报价项目预算书、整改方案及图纸附效果图(附件1)。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报价文件须经服务单位盖章齐全后用牛皮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被询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5月8日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四)收件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荔湾区桥中街红楼路38号),联系人:陈小姐、刘先生,联系电话:81753363、81764548。
四、中标单位确定
(一)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街道政采评审小组将根据报价及其他因素来综合衡量,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三)如第一中选单位放弃该服务项目的响应,则我单位可顺延选择评分第二的响应单位,如此类推。
五、现场勘察。可根据服务需求表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六、签订合同
中选服务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选服务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服务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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