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材料/佛山领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 (童)(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应同时到场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国内居民
①收养人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保证不虐待、不遗弃婴儿,收养人(夫妇)签名);
②检拾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检拾弃婴(童)证明;
③福利机构应当出具弃婴(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写明接收时间、地点、接收人、身体状况、如何处理等)、抚养过程(成长报告)简介、与收养人签订的协议书、院长身份证复印件、院长签名的送养证明书;
④弃婴(童)公告证明;
⑤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⑥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由县(区)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收养人有工作单位的,上述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单位的,上述证明由收养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
⑦市、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健康体检证明(市级指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交1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5分单人照片,均为彩照。
(2)港澳台同胞、华侨
①身份证、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在该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
②由所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③市、区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健康体检证明(市级指定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④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交1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被收养人应当提交3张5分单人照片,均为彩照。
一、登记的范围
(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氏血亲的子女;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
(四)收养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氏血亲的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均不受年龄限制;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被收养人必须在十四岁以下;
(三)以上被收养人必须是在佛山市范围内发现的弃婴(弃童),或是佛山市居民的子女。
三、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氏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佛山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双方
1、本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彩色、黑白均可)。
- 1
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 2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 3
签名离婚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或按指印。
- 4
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申请人双方即时领取离婚证。
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
点击查看佛山市婚姻登记机关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所需费用9元
表格仅供事前参考不作为下载填写之用。当事人须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领取并填写。
点击下载:《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014年禅城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禅府办函〔2013〕141号)的有关规定,现以2013年禅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433元和农民人均纯收入18976.3元为基数,确定我区2014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如下:
一、对城镇居民的征收标准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30845元,共征收261690元。本人2013年实际收入高于3443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按照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68866元,共征收137732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30845元,共征收261690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以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非婚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292680元,共征收585360元;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688元,共征收1376元。
二、对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
(一)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06265元,共征收212530元。本人2013年实际收入高于18976.3元的,对其超过部分按照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37952元,共征收75904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06265元,共征收212530元;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以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征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非婚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161296元,共征收322592元;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以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数为基数,按生育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一次性征收379元,共征收758元。
三、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以上征收标准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一胎登记办理条件
拟在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一胎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查看【佛山准生证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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