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总则/桂城街道公租房租金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区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 号)以及《印发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1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的规划、建设、申请、分配、管理应遵循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租房,是指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 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本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等群体。
第五条 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规划,严格监管”的工作原则,对供应对象实行有限期租赁并只租不售。
第六条 公租房管理实行申请、审核、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
(一)南海区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租金标准:第一档:原廉租房低保家庭(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南海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
(二)南海区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原廉租房、经适房已并入公租房,公租房租金分档计收,我区继续保留原廉租房、经适房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第二档:原廉租房(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南海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
租金标准:第三档:原经济适用房(原经适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南海区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以下)
中收入家庭
租金标准:一般公租房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2295元或以下、家庭人均总资产不超过10万元。
(二)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
(三)在南海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租金标准:租金不高于所入住保障房项目的政府租金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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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过渡性住房需求,建设幸福南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区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资金和用地安排、申请和配租、管理和监督等行为,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主导投资、建设和管理,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引进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应当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规划、严格监管”的工作原则,并严格实行对保障对象有限期租赁和只租不售原则。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行申请、公示、审核、轮候、配租和退出机制。
第六条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发改、规划、国土、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生、物价、公资、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管理工作。
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审核、分配和管理工作。
办事说明:桂城街道公租房应该如何申请呢?申请的条件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小编为你提供桂城街道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条件
1、南海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人员;(具有佛山市户籍并在南海区桂城街道就业;在南海区桂城街道无自有住房。)
3、在南海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4、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
南海桂城公租房具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1.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户口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证明材料及居住状况证明材料(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属烈士家属、优扶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退役) 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下放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
5.社保证明;
6.诚信承诺书。
7.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
8、低保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10.计划生育证明;
11..双方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
南海区桂城街道公租房申请条件及资料申请方式
(一)本街道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保障性住房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二)非本街道户籍新就业职工和引进人才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由本人或单位向单位所在地居委会索取申请表或通过网上下载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cic.nanhai.gov.cn:8002/Item/86.aspx),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后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向单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不接受个人申请。
桂城公租房房源1、桂城瀚天科技城B2区1、2、3号楼
2、平洲片区东信南路的立德楼公租房
3、瀚天A区
4、丽和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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